员工在试用期内要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是HR,我来回答你。
只要有用工形式出现,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平等友好基础上签订的,这是受法律特别是《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试用期的合同属于员工试用合同,合同必须写明工种、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作强度、工资待遇、薪酬组成结构、福利条件、加班报酬、违约合同的处罚、劳动安全、劳动培训、劳动争议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几个定义: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2、只有属于建立劳动关系性质,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属于,会以其他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出现,比如实习学生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或者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务合同,这些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基于以上两点,可以这样回答您。
1、试用期不能覆盖整个劳动合同期限,故从试用期开始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是有要求的。
合同期三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1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2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6个月。所以说,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可能与试用期相同。
2、把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分开来看,是非常错误的行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害。因为入职超过一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需要在第二月开始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试用期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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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刚开始应该签劳动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在劳动者入职第一天起就得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话要根据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长短约定,不能随意而为。
如果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仍然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准备相应证据,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起诉用人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双倍工资。
试用期刚开始应该签劳动合同。
不仅仅是应该签,而且是法律规定必须签。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员工在试用期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两倍工资。
入司后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至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至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一个企业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公司要求你入司之后就签订劳动合同是应该的。
你重点需要关注的是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条款。
如果有疑问,可以随时和笔者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