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被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2.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要为劳动者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级别鉴定,以及工伤报销,补贴及工伤赔偿等工作。经工伤职工夲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案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劳动者不但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有关一次性伤残补助偿金,以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谢邀。
如果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或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到一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或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到一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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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
工伤认定后,不管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伤残补助金,接下来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即可。如果还未认定工伤的,而且合同期未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发生工伤后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30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留好相关资料,如诊断书、缴费证明(发票)。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伤的,要保留责任认定书等;
3.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和法律规定进行赔付。主要赔偿有:医疗费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或是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不影响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工伤认定后,不管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伤残补助金,接下来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即可。
如果还未认定工伤的,而且合同期未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发生工伤后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30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留好相关资料,如诊断书、缴费证明(发票)。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伤的,要保留责任认定书等;
3.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和法律规定进行赔付。主要赔偿有:医疗费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或是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怎么才算是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受伤的;
2.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并非个人原因导致的;
3.外勤,因工作外出受伤的;
4.被认定为患职业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小结
在工伤期间,切勿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将会失很多保障,如工作,一旦主动辞职,可能要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或合同期满等原因的,则需要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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