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掉了一定要去当地民政局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本身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 当事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有当事人持身份证,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复印存档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章
当事人应该去当事人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凭当事人的离婚证及身份证补办(调取复印)离婚协议书,不能去任意的民政部门补办(尚未全国联网)。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怎么办,我们可以分为两个问题,第一,能不能立案。第二,如果立案了,能不能胜诉。
根据上面的法条,如果是在一年内,是可以立案受理的,如果超过一年,就不予立案了。
但是即便立案了,也不代表一定可以胜诉。如果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是要依法驳回诉求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离婚后,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要求撤销、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要再婚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到法院及婚姻登记机构查询备案进行补办 ,不会影响再婚。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因此,如果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补办,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使用。
4、只丢失离婚协议书,不影响再婚登记,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如果丢失离婚证,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
5、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离婚协议书都有两年了,财产前夫都没有给我,起诉能否要回?
离婚协议书有两年了,那你们还根本没有离婚呀,只不过是离婚协议而己-,那财产没分配给你很正常的。你们还是名义上的夫妻。如果你们的感情己经破裂,你想拿到属于你的财产,你一定要和你丈夫把离婚的手续办好,就可以拿到属于你的财产的
文章分享结束,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