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个月女方离婚怎么办(孩子三个月女方离婚怎么办理)
远嫁,女儿即将三岁,如果离婚了女方如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来直接解答下这个问题:
远嫁的不容易。即使离婚建议你和对方协商同不同意把抚养权归你,如果协商不了,要通过起诉的方式争取抚养权的话,女儿三岁一般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建议还是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说你的收入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小孩的证据等等,这些对你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是有帮助的。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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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做些什么准备,我们不妨来反推一下。你离婚了,得到了抚养权,之后你的计划是什么?
既然是远嫁,是否还会继续呆在目前的城市,还是回到娘家所在城市生活?离婚之后,你有稳定的住所吗?你目前的工作是否稳定?如果辞职,你有信心在新的城市找到工作吗?离婚之后,谁来帮你带孩子?
以上问题都解决了,我们再来说,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女方要最大限度的说明孩子由你来抚养的优势:第一孩子还小,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第二,你和孩子关系比较亲密,比如孩子晚上和你睡,从来没有和孩子分离过等,这些都是有利条件。第三,你的学历(和男方比有优势的话)高,对孩子以后的教育更有利。第四,你目前的工作,职位(比较高或者稳定的话)薪资,足以保证离婚后母女二人的正常生活花销。切记,离婚时,你最好是在职的,不管你的工作是临时找的,还是一直在岗的,最好不要以离职状态去打争夺抚养权的官司,法官一般也不会追根究底的问你离婚之后这份工作你是否还会继续做,能做多久之类的。有工作是证明你可以在社会上立足,可以给子女物质生活保障,是一个加分项。第五,离婚后有稳定的住所,新环境的有点有哪些。第六,有人帮忙照顾孩子。第七,孩子一直和你在一起,这点也很重要,很多夫妻在参加庭审时,基本处于分居状态,此时孩子和哪方在一起,是一个重要的加分项,尤其是那些分居时间较长的。
其次,要说出男方抚养孩子的弊端。第一,男方工作忙,应酬多,经常不在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或者没有工作,工作不稳定等等。第二,男方有不良生活习惯,常常饮酒过度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第三,男方是否有违法等不良记录。第四,男方是否有家暴行为。
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方态度坚定,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相差不大时,女方得到抚养权的机会比较大。
希望大家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能够冷静,清醒的处理,不要动不动就离婚,更不要走极端。你们快乐过,幸福过,曾经亲密无间水乳交融的两个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真的没必要对簿公堂。
这个问题很难圆满回答。如果为孩子着想,能不离吗?我认为如果真离了,说明孩子的父母都很自私。真的过不下去了!离婚了!孩子应判给妈妈!俗话说“宁跟着要饭的妈,也不愿跟着当官的爸”!有人口口声声说:爸爸有经济能力养活孩子,会给孩子好生活。我可以说:孩子跟着妈妈虽然生活很苦,但是心里很甜。女人虽然说经济条件有限!但母有子则刚。决不会输于任何一个男人!前提条件是母亲没有不良行为!爸爸条件再好,有了后妈,孩子能幸福的有多少?当然!社会上也有好后妈,毕竟是屈指可数。谁说女人带孩子就不能再嫁了,社会上的后爸也有好的!退一万步说:辛苦把孩子养大,就是不再成家又有何妨!总而言之:孩子判给谁!要看父母的德行而定,经济条件固然重要!但人品最重要!当今年轻的父母一言不合就离婚,真的是完全过不下去了吗?不一定全是吧!整天争高低,有意思吗?双方都太自私了。完全不顾双方父母和孩子的心情。自身不改!再婚也会同样的结局。只要自身改变,才能幸福!双方如果互相包容!互相沟通!经常换位思考!就不会离婚了。前提是人品要端,不超越道德底线!当今社会离婚自由!结婚也自由!问题是当初为什么要结婚!生孩子呢?我想让孩子的父母自己去考究!我的才疏学浅,家族也没有离过婚的,相处很和谐!只是自已个人见解!到此为止吧!沉重的话题再也不想参于。远嫁本身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俗话说的好:远嫁的女儿等于失去一个孩子!也许你当初是为了真爱!可是有点欠长远考虑!现在才遇到这样的事。遇到这事谁都会闹心,既然遇到了,就勇敢面对!要知道女人虽柔,但一定能顶半个天。每一位母亲都会为自己的孩子变成刚!母爱之所以伟大就是看似柔软,其实柔中有刚!
两个人离婚,孩子女方到底要不要带走?
感谢悟空邀请!
事实上,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并不是你说了算的,除非你们自己协议离婚而不是经过上诉法院判决的。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因此子女的心结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就成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的关键。而在这一类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那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有不良习惯、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假如你们是协议离婚,那么为了孩子,不要意气用事,要充分考虑妥当,你不仅要给孩子稳定的生活,还要有能让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条件,唯有如此才能让孩子的将来有所保障。
所以,当离婚已成事实的时候,多为孩子考虑,从自身的具体情况出发,既然夫妻缘尽,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至少不要再让TA感觉在不应该的年纪承受不应当的压力。
记得,孩子是你最甜蜜的负担。
我是女人,离婚十二年了。离婚时女儿十岁,上小学五年级,我没有要女儿的抚养权。
我是一名小县城高中教师,平时工作繁忙,有早自习,晚自习。早自习六点十五分从家出发,晚自习22点以后回家。从工作时间上来讲,没办法照顾好女儿。而我母亲早逝,父亲又娶了一位后妈,他们是不可能帮我照顾孩子的,所以即使心中再不舍,为了孩子能够更好成长,只有放弃。只是在周末,寒暑假接孩子一起生活。
因此,女方离婚时要不要孩子,要量力而行。如果可以照顾好孩子,就带走;若不能,就放弃,只要让孩子感受你的爱就够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带孩子的离异女人若想再婚的话,会较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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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哪一方带孩子,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宣判。
但要照顾到的是:孩子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生活环境。离婚的男女双方,谁能提供更好的环境、条件,谁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探视的权利,也有提供一些必要的扶养费的义务。本来,两度个人组建一个家庭,很不容易了,后来,又由于某些原因知分手了,双方都不高兴。更不高兴的是孩子。所以,离婚的男女应该本着谁能提供更好的条件谁抚养的原则,来决定谁来抚养孩子。
我们是二婚,结婚也有九年了,有两个小孩,现在女方要离婚,应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必然是有原因的。
你最好和她耐心沟通,找出究竟是什么原因。我觉得一般两个人相处这么久了,还是有感情基础在的,毕竟还有两个孩子在。
你一定要了解清楚女方为什么要离婚,然后看你是否愿意离婚了,如果你同意,那么就协商孩子和财产。如果不愿意,就根据女方离婚原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