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法律观点 2025-09-08 4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满不续签有无经济补偿要看不续签的原因是什么?而且看你的问题是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6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7种情况,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6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律师总结:

如果你是试用期内,单位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依据40条41条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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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认“是临时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临时工”应为“非全日制用工”,你是吗?

劳动法规没有“临时工”概念,应为“非全日制用工”,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中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你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吗?判定主要标准是你的工作时间是否每天不超过4小时。如果符合,按照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不是“非全日制用工”,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标准是(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3)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

后两条比较容易理解,双方符合主体资格,就是用人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不能是个人;其次你具备劳动者资格(比如成年人、未退休)以及不和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符合上述条件你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非因你的过错单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你还可以要求2倍工资补偿。不符合条件,你和单位是劳务关系,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看看双方协议,与单位协商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或“劳务关系”,请你看看是否与公司签订过合同或协议,如果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给予赔偿,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给予解除合同的赔偿,如果没有合同或协议或者合同协议中没有相关条款,你也无法获得相关赔偿了,只能和单位协商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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