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年
60岁以上劳动合同没到期被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没有的
劳动者超过60岁,其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下列情形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因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被辞退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不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同意解除的,可以协商确定经济补偿事项。
根据您的描述,60岁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被公司辞退。如果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因劳动者违反规定而解除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有补偿,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合同,请问补偿标准是N+1吗?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赔偿,一般是2N。
实际上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应该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这就是N。
N+1是什么情况?N+1实际上是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用人单位理应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没有提前30天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主要包括三大类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以说,其他情况均不适用+1。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标准2020?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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