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补偿年限计算标准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9-09 8
其实劳动合同法补偿年限计算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补偿年限计算标准是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法补偿年限计算标准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劳动合同到期由新公司续签,原公司对员工有补偿吗?
  2. 与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母公司工作年限是否算入补偿金?
  3. 离职赔偿中在职时间怎么算?
  4. 只签了劳务协议,中途曾离职,补偿时能否一起计算工作年限?
  5. 先是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后转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时是按照哪个时间计算年限?

劳动合同到期由新公司续签,原公司对员工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由新公司续签,原公司对员工有补偿。(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己经续签应该没有其他补偿了,续签就是最大的补偿,不让员工下岗,也不辞退,只是换了新公司,员工并没有损失什么何来补偿,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对员工负责,让员工不再因换单位而恐慌和担忧,只要对员工待遇不变,是员工拥护的新的领导负责人

与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母公司工作年限是否算入补偿金?

此问题我的认为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应计入,只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同,几点注意事项供你参考:

1、从你入职母公司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依照劳动合同法享有一切的劳动者的权益,但因为业务关系,你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相关的手续是否办理齐全。

2、转移的劳动关系,子公司承接了一切母公司应给予的经济补偿金,而当时母公司并没有支付,依照规定,由子公司承担。

3、所以在与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就一并将你所在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工作年限归并在由子公司承担。

4、收齐一切与公司签订的各类劳动关系的合同,并将之前人事关系转移的相关文件一并附上,与子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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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赔偿中在职时间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赔偿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开始计算直到你正式离职那天为止。

离职赔偿一般换照n+1计算。如果公司效益好的话会采取n+2或者3的方式进行赔偿。

如果主动离职的话可能会没有赔偿,不过正规公司都会有好聚好散的理念。

如果公司破产的话那就要看公司储备资金怎么样了。

只签了劳务协议,中途曾离职,补偿时能否一起计算工作年限?

你好,补偿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及公司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公司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才能计算补偿金,那么只签了劳务协议的工作期间不会被计入。

不过也有一些公司的规定中明确能够计算所有的工作年限,包括签订的劳务协议期间,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先是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后转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时是按照哪个时间计算年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2010年你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现工作单位工作。

在此期间,你同工作单位是劳务关系,没有劳动关系。2010年后至今,你同现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的直接用工员工。在此期间,你同工作单位是劳动关系,同劳务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所以,2010年前的经济补偿金应该由劳务公司支付,在法律上,用工单位没有义务支付。2010年后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现工作单位支付。(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工作年限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由于你06年到14年在同一单位工作,所以,你可以向现单位要求支付06—10年的经济补偿金,因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有连带责任。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由于已经超过两年的时效,劳动仲裁可能不予支持,现单位也会予以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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