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房产怎么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男友婚前首付买房,每月还贷,婚后如何使房子变成二人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以下两种方式
1、加名
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可以申请增加另一方为共同所有人的。加名就表示赠予,这样一方的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财产加名并不需要交费,只需要缴交手续办理的费用好可。
个别地方现夫妻加名也要交税了,这个需要在加名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2、婚后偿还房贷
对于房贷偿未还清的,申请加名是很麻烦的。只要是婚后偿还房贷的,婚后偿还部分所获得的房屋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清房贷后再申请加名。
这两个方法虽然简单,但很有效,很直接。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首付部分为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想要明确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很简单的一个方法就是婚后加名,或者用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方式,将房产约定为二人共有,这样就比较保险的成为共同财产了!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您好,在与您结婚前首付款购房,婚后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要除开婚前您老公单独出资的部分。从结婚后按揭开始算起,因为每个月的按揭款里面有您的一份,所以,从法律的角度讲,无论房产证上有无您的名字,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必纠结这个问题,既然爱了,结婚了就要全心全意,不要想着以后离婚能不能分到房子的财产!
希望能帮到您!祝您婚姻幸福美满!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后添加女方姓名,如果离婚怎么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您好,杭州张律师为您解答~
您这种情况叫做婚内加名,属于个人房产向共有房产转化的一种情形,本质上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
如果婚内加名的程序已经完成——另一方姓名登记在产权证中,那么该处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共同共有来划分。
实践当中,考虑到女方未出资以及双方结婚时间很短就离婚的情形,夫妻共有财产的划分又不定是按照5:5,也可能是2:8,3:7等不同比例。具体划分仍需结合个案分析。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关注我,学习更多房产法律知识~
首先很高兴能为你回答这个问题。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婚后添加女方姓名,如果离婚后,就算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父母全额出资且为实际产权人,也是各分50%。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无论出资方是谁,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原因:
一、男方父母出全款,属出资方;
二、房屋产权在婚前成立,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添加女方名字,女方能否分割?分两种情况:
一、有相关的书面赠予协议,也就是说,在加你名字的时候,有明确表示赠予(包括赠予书、合法的赠予见证人),离婚时会适当酌情分割!
二、仅是添加另一方名字,无附属协议,不与分割。
(以上内容我刻意简化了一下,说太专业容易把你搞糊涂了!)
相关法律依据:《婚姻司法解释三》具体内容你可以去查一下。
建议:如果真到了非离婚不可的程度,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亦是冰冷不留情面的。
走不下去了,心里保留一点对方的好,你也不会太难过!
上来就给结论,不浪费大家时间,正常情况下属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分割,也有例外。
其实问题就在于婚后加了她的名字,如果不加名字这个事情很好解决。
没加名字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的时候属于男方房产,因为房子是父母对对子女的财产赠与。
《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加名字之后呢?
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离婚,该房产由两人共同分割。如果是共同持有则均分,如果按份额持有则按份额分割。
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由男女双方按份共有(具体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为准)。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就属于双方按份共有的财产。
什么时候可以属于男方独有
1、房子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但是进行约定,该房子由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赠送给儿子、儿媳,若双方以后离婚或感情不和,男方父母可撤销赠与。
2、男方父母收集购买房屋时的发票、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该房产不是儿子、儿媳所购买,起诉儿子、儿媳要回房产。
建议
父母给子女们买房时,最好还是多了解一些法律的规定,在尊重婚姻关系的同时,也要维护好自身的利益,做好风险的预把控。(我是强叔,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
现在婚姻新规,离婚双方房产分配,不是写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所有,如果是婚前财产,谁出钱就属于谁的婚前财产,只要能拿出证据是属于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那么房子不属于婚后财产,女方是得不到房子的。
女方想要房子,她也要拿出证据,房子是婚后财产,比如付款证据等。法院是根据证据判决的,应该不会把房子判给女方,除非离婚有孩子判归女方,法院保护未成年人,不能让未成年人没有房子生活。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有性质分割。共同共有平分,按份共有按份额分割。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一方婚前房产怎么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