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答疑 2025-09-13 7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注意事项是什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注意事项是什么的知识,包括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注意事项是什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员工不同意,是违法行为吗?
  2. 用人单位主体更改后,工人不与新主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3.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变更协议还是重新签订吗?
  4. 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5.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必要吗?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员工不同意,是违法行为吗?

有如下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你,1、搜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社保局打印出具的社保缴费纪录、工资转账银行流水、胸卡(工牌)、考勤卡、工衣等与公司有关的物品或文书;

2、抽时间到当地劳动所去投诉公司,投诉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未按时发放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然后取得劳动所出具的举报违法行为登记表;

3、诉求都是合理的,就是第3项请求,可将一个月工资补偿改为2个月工资赔偿。

4、如果公司与你无法达成调节,就可依上述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主体更改后,工人不与新主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职工有权选择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职工也有选择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或者与乙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

从题目来看,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公司主体未变,就是说公司还是那个公司,但是法定代表人变更了。比如,甲公司还是甲公司还是甲公司,只是其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张三变更为李四了。这种情况下订立合同,还是与原来的公司订立。

二是公司主体未变,法定代表人也未变,但是,公司的名称变更了。比如甲公司改名为乙公司,就像张三改名为李四,虽然改了名,但是人还是那个人。这种情况下订立合同,实际上还是与原公司订立,不过改了名字罢了。

三是换了用人单位了。就是说,原来是甲公司的员工,在甲公司上班,现在变成乙公司员工,要到乙公司上班了。原来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现在与乙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这时与新的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就是改变了原来的劳动关系了。

无论怎样,就是说,职工无论是签还是不签,都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有几种情况,1所谓单位主体更改一般是法人变更或者负责人变更,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因为合同认单位公章这是不变的2如果是公司变更(被合并,原来主体公司法人被消灭等)这个要看变更公司合同对公司员工是怎样安排,如果原来公司工人不愿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损失了工人原来的权益(工资,福利,工作内容或者工作环境)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工人可以起诉原公司和新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正常情况下合并,收购对原来员工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的,要改变也是涨工资,涨福利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现在的工作和你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可以用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谢谢邀请!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变更协议还是重新签订吗?

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建议在新的劳动合同中或其他协议中对工龄连续作出明确约定。 因为根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变更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关于是否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五条规定的具体认定情形:(1)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3)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4)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以上第(4)项,若是同一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一般认为是关联企业,在认定工龄是否连续时比较重要。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必要吗?

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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