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 抚养费判决之后是否可以重新起诉?
-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 离婚时签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拿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
- 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现在女方无能力抚养,可以起诉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吗?
- 不拿抚养费被对方起诉开庭需要找律师吗?
抚养费判决之后是否可以重新起诉?
可以重新起诉,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抚养费判决之后是可以重新起诉的。虽然是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双方离婚,但是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孩子不跟着的一方就得掏抚养费,如果是一方隐瞒收入,少掏抚养费造成孩子生活品质下降,亦或是物价上涨造成的带孩子方生活艰难,就是抚养费判决之后也可以重新起诉改判。
可以。抚养费判完还可以起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一直没给抚养费,要不要去起诉她?
我就是典型例子。两个孩子归我,前妻到现在14年了,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我也没要过。离了,我就认为就这样,咱要的孩子,咱就不能依靠对方的那点抚养费。哪怕再苦再累。
起诉她?可以啊!法律上绝对咱胜诉。但真没必要,既然她没给,要么她自己都生活困难,要么她就不想给,想开了就好。犯得着吗?咱要了孩子的抚养权,就有把孩子抚养长大的能力。
夫妻协议离婚后,男人去起诉孩母亲?就因为孩子母亲一直没给抚养费?我的观点是作为男人真的没必要!
协议离婚了就没有必要再对簿公堂了。如果你们的协议上明确了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给抚养费,那是你们夫妻的自愿行为,有法律效率,起诉也没用。
如果你们的协议没有约定抚养费,但是明确了孩子归男方,大致也就明确了孩子男方抚养,费用和精力方面自然也是男方多付出一点,不然女方会要求孩子归女方的,让男方每月出抚养费,想对簿公堂的男方会同意吗?
还有一种是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好女方每月给付男方孩子的抚养费的,女方一直没给,你去起诉女方(孩子母亲),虽然胜诉,可是女方目前经济能力如何?离婚后她有没有探视孩子?对簿公堂对孩子的感情伤害怎么办(爸妈都不愿意养自己,为了抚养费都对簿公堂了)?
所以这种事情,离婚夫妻之间自己沟通就好了,对簿公堂真的没必要。
我两个儿子,协议离婚五年了,两个孩子归我,不需要女方出抚养费,当时一个初中一个高中,女方就想看我日子过不下去的样子。
现在小的高二,大的已经参加工作了,所以作为男人,努力挣钱才是正道,哪怕是加班卖力气,为那一点点生活费去和孩子妈妈(女方)对簿公堂,真的没有意义!很不值!
夫妻协议离婚,是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而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该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只是意味着孩子跟随男方生活。但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对孩子有探视权,同时也需要参予孩子的抚养,故而应该每月支付“白纸黑纸”上协商好的一定抚养费,但孩子的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物价上涨,孩子求学期间开支的增加,抚养费还应“随行就市”做出一定程度上的上浮。女方一直没给孩子抚养费,男方可“先礼后兵”,先与女方电话沟通,毕竟女方是孩子的生母,顾忌着孩子的感受,不必太“剑拔弩张”,开门见山阐明自己的观点,请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几次沟通后,如果女方仍拒付抚养费,男方便可向法院起诉女方,“对薄公堂”后,法院会对女方实行强制执行。替男方追讨回孩子的抚养费。
我离婚七年了,两个小孩,刚离时大的四岁小的两岁,这么多年来小孩母亲一分钱没给过小孩,读书两个一年两万多也没给过一分钱学费,给常打电话给小孩,懒得接,说真的,就当她去了西天了,男人嘛争气点,如果要靠女人给那点抚养费才养得活小孩的话,那男人真的没有当父亲的资格!
如果你经济条件可以,不要也可以,不是放过她,而是没责任的人,不配为人,更不是母亲!我协议离婚时,两个孩子归他,不要我负担任何一切,当然他把我买的房子也卖了,没给我分钱,为了孩子,我也不计较,我净身出户,不明内情的人觉得我可能背叛婚姻吧?我老实,被他算计了还得替他背锅!没到两年,他又打官司让我抚养一个孩子,好吧,反正自己的孩子,我也愿意负责抚养,结果就是我退一步,他就进一步,后来女儿也跟着我了,他不负担任何费用,因为要挣钱养家,累,不想看到他而生气,就当我孩子没有父亲,所以就没打官司起诉!
离婚时签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用拿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
律师解答:
1、问题不清。谁起诉谁?起诉什么事项?需要进一步明确。
2、在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如有签订离婚协议时候没有的情况(即新情况),例如男方虐待孩子,女方希望争取抚养权;或者男方经济困难,男方希望女方支付抚养费,可以提起诉讼。
3、起诉需要什么: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是女方重新争夺抚养权,还是男方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2)根据诉讼请求准备相应的证据,如争夺抚养权的,通过视频、照片、病例等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3)准备基础证据:离婚证、离婚协议、根据诉讼请求所需要准备的其他证据。
(4)到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a.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e.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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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问好像让人不可思议,太不能使人理解了啊?
你们既然已经离婚了,离婚时还签订了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用出抚养费,一切问题全都解决了,不是很好的一件事吗?
你想再起诉些什么啊?莫非反悔把孩子,改判为女方抚养吗?还是连离婚也反悔了,没事找事肇事生非,有这个必要吗?
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现在女方无能力抚养,可以起诉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吗?
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诉讼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见:
1、《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不拿抚养费被对方起诉开庭需要找律师吗?
不拿抚养费被对方起诉开庭不一定找律师。
没有支付抚养费,如果是事实,且数额不大,你支付就行了,不知道你请律师是为了什么,为了不想出抚养费,可出个抚养费是几千块钱,请律师也是几千块钱。真的没有意思。
当然,如果你什么也不懂,那就请律师,让他服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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