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收走并修改了我的协议,应该怎么维权
房屋被拆迁十二年后,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相比缩水怎么维权?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返还已付款及息金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认可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事实上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息金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两倍返还买受人。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以下条款来进行维权:
一、对测量结果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因此当被征收人在拿到房屋评估报告时,发现评估报告上记载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出入,则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进行解释。
二、对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三、对复核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专家鉴定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因此,当我们遇到测量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合时,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有异议还可以申请专家鉴定,直到结果符合实际情况为止。
房屋拆迁后,拆迁方毁约,不给我履行协议,我该如何维权?
朋友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不是国家规化局拆迁办的恊议书,要是这样我地也是有这种情况的,并不是毁约,而是国家开发资金不到位,无法和拆迁户兑现引起的,一旦国家开发资金到位后,马上会和农民的拆迁兑现的。这不过是个时间上早晚的问题。
在一方面可能是原来计划开发这个地方,结果农民的房屋拆迁了,开发商有了变化,这个地方虽然房屋都拆迁了,但是下边没有开发能力造成的,遇到这种问题,你走什么渠道维权都难,因为是天时地利造成的不良后果,只有慢慢等待,地方和国家是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
在一个原因,如果是个人小开发商,利用地方拆迁队,私自达成的恊议,根居情况,和现实现象,只有走法律层序维权,越过法律的一切形动,都是违法的,搞不好丢了妇人又折兵。所以处处要以法律在前才是最佳处理方法。
开发商不履行前期物业合同,编造理由更换自成立物业公司如何维权?
开发的新小区乃是三足鼎立,开发商是老大,物业是老二,业主们是老三,各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帮老大的。不管对错,老二想不听老大的,老大自然会撤掉老二,现如今老二想自己当家做主只有联合老三稳步前进。
不过前期物业公司不听开发商的话的还真是不多,长远来看取得业主们的支持是最好的办法,开发商终会离去,物业公司和业主终会相守,有个敢于为业主向违法行为说不的物业实乃小区之福,业主之幸。
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闹心,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你们可以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小区的高度自控管理,如果物业不行,通过法定程序可以炒掉物业。如果你们没有达到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条件,你们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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