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话术?
一、原告抚养孩子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二、孩子随被告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三、原告诉求无法律依据。
1、从原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迄今不足七月,当时双方对孩子跟谁生活经过认真的考虑和充分的协商。
四、原告的变更理由不成立。
被家暴想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孩子年龄大于10岁,可以自己选择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如果年龄小于10岁,法院会根据男女双方哪一方经济条件优越(例如:有比较好的事业或者收入可观的工作,无债务,有一套适合居住的房屋,并且有时间带孩子等),并且适合孩子生长环境来考虑孩子判给哪一方扶养(哪一方脾气,心性,生活周遭的环境,人群,利于孩子的成长,学习,更爱孩子,甚至愿意把孩子的未来建立在自己的幸福之上的等等)。
一个家暴的家庭环境,会导致孩子从小性格怯懦,自卑,更会留下很深的心里阴影,从而导致孩子将来长大后的婚姻观,价值观,人生观发生质的变化,那时悔则晚已。
为人父母,是因为喜欢孩子而生孩子,不是因为某种利益而生孩子,所以,一定要对孩子负责,既然婚姻已然无法挽回,但是把伤害降到最低,让孩子尽量在温暖和谐的氛围里成长。
这是对孩子的爱和责任,也是对自己的灵魂拷问和交代。
谢邀!
首先,家暴是法定离婚的四个情形之一。
其次,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随其生活的;
(三),其他原因。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经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母抚养子女条件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方或随母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是子女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予。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谢邀!
我觉得这个问题会很棘手,看夫妻俩谁强势,老实的一方是不容易争到抚养权的。
这个问题在台面上还真没什么死杠杠,你经济再好,反正熊得争不过龙的,若妇女不放弃抚养权都会被妇女争走的,在家庭中妇女还是很强势的,若跟男人过够了她可以找理由离婚,再攀高枝,现在社会女人太不稳定,这山望着那山高,过烦了是很容易跳槽的。
所以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妇女稳定了,家庭就稳定,若妇女不稳定家庭就得遭秧。
所以家庭妇女是主要因素,若妇女争孩子的扶养权,男人就会被动,若女人把孩子撂了,跟别的男人跑了,对孩子不管不问,那你这男人就要带孩子,就要遭一辈子罪,再不容易成家,直把孩子养大。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夫妻双方。这是一个即间单而又复杂的间题。
说间单,夫妻双方商量,跟那一方对孩子生长有利就跟那一方,很好处理。
要说复杂,有的夫妻双方为孩子的抚养权争的你死我活的,甚至走上法庭,还有的夫妻都不想要孩子,向踢皮球似的,你我推妥,不要孩子。
所以这旻很复杂,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到头来受伤的总是孩子,所以我劝同志们,要婚着考虑清楚,结婚后尽量少离婚,对夫妻双方和孩子都要负责,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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