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上班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现在不让员工休息,是否违反劳动法?员工可否自己到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合同并追讨赔偿?
根据你简单描述,我给你的意见是现在开始收集加班的证据,然后主张加班费。我明确的告诉你,虽然劳动法上明确写明了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但,就写到这为止。并没有写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让员工休息怎么办?所以你是无法通过用人单位不让你休息来主张任何赔偿的。你只能收集足以证明你超时工作的证据,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你就可以根据这条,直接给用人单位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既可离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你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一年以内的加班费,及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两项。如果你证据充分有利你的主张是会得到支持的。
我强调一点,你必须按步骤实施,这一切的实现是要有充分的证据做为保证的。如果没有证据这一切都是白说。具体步骤和收集证据的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和方法,你可以关注我,在我过去回答的问题里仔细找,都有详细的说明。这事需要认真仔细,不是很难,但也绝对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祝你好运。
1、首先建议你了解一公司实行的哪种工时制。工时制包括三种: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
2、若公司实行的综合工时制,公司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综合工时制,它是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的工时制度。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因此每月时间的工作时间是否超过167个小时,超过的工作时间就需要支付加班费。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公司是可以集中放假休息和集中生产。
3、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再看看情况。若公司以后不安排你们员工集中休息,你们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就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
4、建议你关注加班费是否发放?是否发放合理?若公司的加班费发放有问题,你们同样可以去投诉公司。
我需要你的关注。你的关注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支持。
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2小时需休息10-15分钟,企业不执行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因此提出离职并要求补偿不会得到劳动法支持,未休息不是劳动合同规定内容,是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只能是做的不当,很难说成违法
了解劳资纠纷,社保,公积金相关问题可以关注我,最近有更新相关文章。
谢邀。
1.公司不让员工休息,违反了劳动法。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的周休息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未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擅自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每日加班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等,都违反了劳动法。
2.公司不让员工正常休息、强制加班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并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沃伦德,您身边的人力资源专家,关注我,了解更多职场和社保知识!
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让我上班应怎么办?
您好啊!
您这种情况属于 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 的情况。
因此,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您和单位依旧属于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单位拖欠工资,您提出离职的话,单位是需要给您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您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金申请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我,希望可以帮得上您。
文章分享结束,不让上班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不让上班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