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死亡要怎样办
父母立了公证遗嘱,一方去世,我怎样办继承?
1.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证明效力最高,有公证遗嘱的存在必然已经排除了法定继承的继承规则。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被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你的父母有一方已经去世,你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看公证遗嘱的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2.如果公证遗嘱已经写明:其遗产由你或者你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父母一方继承的话,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操作,或者他们自行将遗产捐献给国家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等,其遗嘱依然有效,这属于对自己个人生前财产的处分,他人无权干涉。
3.综上,父母立了公证遗嘱,即使一方去世,你作为你父母的子女也应按照其遗嘱内容来遵守,尊重其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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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该如何进行?
法海一粟认为,根据题主设定的案情,本案应当由小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
1、遗嘱是有效的。因为,题主对于遗嘱的内容没有作更多的介绍,因此,这里只能假定遗嘱是有效的。
2、遗嘱没有生效。因为,老人虽然立了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大儿子,由大儿子按照遗嘱继承自己的遗产。但是,大儿子却在先于立遗嘱人去世了。因此,鉴于该遗嘱于立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继承人已经不在的事实,该遗嘱不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3、老人遗产应当由小儿子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因为,题主没有提到大儿子是否还有子女,这里推定大儿子没有自己的子女。就本案而言,老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只有小儿子一人。所以,老人的全部遗产由小儿子一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4、老人如果不想让小儿子继承自己的遗产,那么,在立遗嘱时,应当考虑大儿子死于自己之前的可能。因此,订立遗嘱时,应当有一个周全的安排。如本案。如果老人在立遗嘱时,在遗嘱作以下表述,即:
我死亡时,我的房屋、存款等全部财产,由我的大儿子一人继承,归我大儿子个人所有。如果我的大儿子在我之前去世的,我死亡时,我的房屋、存款等全部财产,由我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继承。
如果老人的遗嘱如上订立,那么,老人的小儿子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能适用代为继承,而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转继承规定,就是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参与分割。
《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针对上述情况,首先说一下遗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笔者认为,您这种情况老人已经立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由于您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上述情况中发生的情形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老人已经立下遗嘱有大儿子继承,那么大儿子先于老人去世,老人未及时更改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遗嘱继承中,因为遗嘱在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所有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不享有继承权,因而其晚辈直系血亲就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故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因此上述的问题,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相关遗产的一种继承形式。具体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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