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包含哪些
卫生局和医院是什么关系?医疗纠纷找卫生局可以解决吗?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医疗出现纠纷,谁来处理?
谁来调解,怎样界定医疗事故,医患之间谁是主要责任人,这些都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从这些事件中汲取怎么样的教训!现在的医院已完全商业化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宗旨已抛弃得差不多了,医院已蜕变为生意的场所,一切向钱看,一个普通的感冒就可能花去你几百块钱。老百姓看不起病已是不争的事实。造成医患纠纷的根源是什么,值得深思!
医疗纠纷和处理的十大原则?
医疗纠纷和处理十大原则:
(一)依法处理原则。
(二)维护稳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统一协调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和医院打官司能打赢吗?
一般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佳途径是3个,各有利弊:
1,医患双方协商处理,清楚的说出你对本次医疗纠纷的诉求,你哪不满意,你希望如何解决?
这个方法给双方一个完美解释的机会,有一些小的误解就迎刃而解了,这个适合小的纠纷,也是最节约时间成本的办法。
2,通过医调委调解,医调委是民间调解机构,不受医患双方任何一方的约束,他们通过专业人士的评估,会给你一个中肯的建议,如果医患双方都满意的话,这个方式也很好,目前80%的医疗纠纷都是这个方式调解的。
3,通过法院起诉医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的健康权益,也是一个途径,一般都是在医调委调解失败的最后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时间略长,要有充分的心里准备。
中国还是礼仪之邦,多数人能不打官司的,都不会轻易打官司的,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小小的一个建议】
在您不知道你的病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时候,可以委托一个有经验的法医帮助您评估一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大致赔偿额度,来决定您是否值得打这个官司,有的咨询是免费的,仅仅一个复印病历就能预估出来,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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