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定罪需要什么证据
婚姻诈骗没证据报警能立案吗?
有没有证据,可以向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对婚姻过程中,或者交往过程中,一些转账记录。或者其他一些消费明细当中。
找到对方进行婚姻诈骗的事实与证据,然后对当事人采取措施,进行讯问审理,最终得出案件实情,并且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决定
以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跟提供哪些证据?
以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首先要证明对方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产,而且数额较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怎么样算是诈骗,起诉对方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构成诈骗案的认定,主要证据应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证据: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的从犯应该如何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诈骗罪的从犯应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的规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从犯包括两种:一是在诈骗罪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即对共同诈骗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要作用的人,主要指实行犯;二是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即为共同诈骗犯罪提供方便、帮助创造条件的人,主要指帮助犯。
认定诈骗罪的从犯时,要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对共同故意形成的作用、实际的参与程度、具体行为的样态、对结果所起的作用等进行具体分析,判断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
无论是实行犯还是帮助犯,论证其属于从犯必然是依据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论证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何为次要作用,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行为对涉案结果产生的原因力,以及行为人对共同犯意的产生所起到的作用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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