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

法律观点 2025-09-21 4
其实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保险理赔案情核实中是什么意思?
  2. 车辆全损报废程序怎么走?

保险理赔案情核实中是什么意思?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保险理赔。

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

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主要是核实是否为意外,是否属于伤害这两项基本内容。

1、意外: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2、伤害: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是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即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有关责任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即使被保险人在死亡或确定残疾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负责。

2.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其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

车辆全损报废程序怎么走?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购买率逐渐攀升,机动车更新淘汰也已成为常态,因各种原因导致机动车长期无人使用、挤占公共资源的遗弃机动车明显增加。这些长期不移动、无人使用、甚至无人认领的车辆,被称为“僵尸车”。许多“僵尸车”车况极差、残值很低,发生故障概率较大,几乎没有继续使用的价值,按照规定应该通过车辆报废程序报废,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哈市交警部门对车辆报废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解读。

据交警部门介绍,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时需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车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准备好后将车辆送至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按如下流程办理:

1

检验车辆,核对车辆牌照及车架号与行驶证是否相符。

2

车辆进行预拆解,以满足商务局及车辆管理所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

3

监销车辆由监销民警进行现场监销。

4

携带相关手续前往商务局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

取其中第二联,装订好后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证明》。

6

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主留存联与《车辆注销证明》装订好后返还给车主。

7

公司留存联装订存档。

车辆报废流程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OK,关于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保险理赔有哪些程序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