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自己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怎么判定的呢?
自《工伤保险条例》中将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列入工伤认定情形以来,许多工伤认定中心接到不少群众来电,询问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到底算不算工伤?
案例分析
陈某是一名在磐安县城某公司工作的职工,今年10月13日早上,骑自行车去上班的陈某因雨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腰部受伤。陈某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便向磐安工伤认定中心提交了申请。随后磐安工伤认定中心对其案情进行了调查,了解到陈某确系在10月13日早上摔伤腰部,其发生事故的地点靠近公司,但没有到达公司,位置为其住处到公司的必经之路上。虽然陈某在上班途中受伤,但此次事故为陈某个人责任,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本人也无法提供事故认定证明,因此工伤认定中心对陈某提交的申请不予认定。
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与此同时,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班路上,自己摔跤受伤的算工伤吗?
不一定算工伤。
1.如果在上班时间的路上摔倒受伤,且这个路上是公司划定的通勤路线并与工作相关,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2.但是如果在上下班之前或之后的私人时间路上摔倒受伤,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3. 但是如果厂区或者办公区域内的通勤路线上摔跤受伤,也可以算作工伤。
因此,具体得看是否满足工伤认证的标准。
答: 不一定算工伤。
1. 如果是在上班途中,走在公司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且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发生了摔跤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2. 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失或者是行为不当引起的摔跤受伤,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3.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在此情况下尽快联系公司和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的法律和保险政策,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你是在正常的上下班途中,从家门口到公司(或从公司到家门口)之间的路上,属于正常的通勤范围,因个人原因摔跤或受伤,则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你是在上班之前或下班后离开公司外出办事时,摔跤或受伤,则并不属于工作时间内的范畴,因此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伤认定,需要权威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补偿。因此,在遭受摔跤或受伤后,应尽可能及时就医,并向公司或人事部门报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我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自己摔伤了,算不算工伤?
可能算工伤。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损伤、疾病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果摔伤是因为上班骑电动车导致的,那么就有可能算作工伤。
2.但是具体是否算作工伤,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是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是否在正常工作路线上、是否由于违规行为等等。
所以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
1、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若是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算工伤,认定为工伤的,能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是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骑车摔伤的,一般不能算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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