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流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流程图)
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注意收集证据。如果没有纸质的离职通知,那么就继续上班。
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牌,工作记录等都是可以用来当作证据的,以后如果仲裁是可以使用的。
然后在领导辞退你的情况下,通话记得录音。以后可以要n+1的赔偿。
员工对于违法辞退的行为,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跟公司硬着干,需要用智慧的头脑去解决。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违法辞退赔偿规定,知道如何清楚的保全自身的利益。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如果被解除了,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性质
从你的描述背景来看,公司应该是没有扎实的解除理由的,口头通知你,并要求你办理离职手续,只是对你施压的一种方式。判断大概率上,是属于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只有如下几种:
(1)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因触犯刑法而受到刑事处罚等;
(2)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济性裁员,需要先将裁员方案通过员工大会与员工进行讨论,然后向人社局备案,才能进行。
除了上述3种情形,其他的单方解除都是违法解除;即便是上述3种情形,公司也需要充分举证证明,提供扎实的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否则,同样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
公司现在虽然没有扎实的证据来直接发书面通知,要求你离职,但,不排除之后公司可能会安排你待岗,给你发放较低的待岗工资,以给你更大的压力,迫使你离职。
应对方式
其实公司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那么如何应对,要看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在这里给你作些分析建议: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拿N+1走人,不把矛盾扩大。
公司再口头通知你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即N+1。
向公司也表达,在自己合法权益得以保证的基础上,愿意跟公司好聚好散。这种方式双方都没有撕破脸,你也能较快的拿到补偿金,开始新的工作。
(2)公司安排你待岗,仅支付待岗工资,你以未足额支付工资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形针对前面提到的,公司后续可能会安排你待岗来给你进一步施压。公司安排你待岗,只发放待岗工资,先继续工作,到公司实际发放了待岗工资后,你可以据此以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强制你走人,让你离职,取消你的门禁等工作权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这种情况下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即可,你只需要写一份仲裁申请书,按照你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司应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列明,把公司违法解除你,禁止你进入工作场所的证据进行提交即可。
公司需要就解除的合法性去举证,如无法充分举证,公司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向你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以上为在仅有信息的基础上做的分析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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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按劳动法缴纳社保,怎样解除劳动关系?
以前劳动法没有规定公司给员工买保险的问题,小企业可能资金有限,如果作业岗位不安全,有化学药品危害性的岗位,给员工买保险是应该的。如果不买,公司都要承担责任,可以上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
怎么单方面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一个选项,就是辞职。
按照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这一个月内,员工还需正常工作,直至一个月期满。
在这个月内,如果公司有意挽留员工的,会专程派人找员工谈话,也会承诺一些一些员工的要求。但员工若去意已定,在一个月期满后即可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若公司以任何理由阻拦均属违法。
既然您提到的是单方面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关系是员工个人主动提出的,那么按照现状可以分为单方面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下面让我分别为您接打。
首先,我们讲讲单方面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其实这个通俗的讲,就是辞职。也就是说在一切都正常的情况下,员工不想在公司继续干下去了,那么就要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第一、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可以是纸质的离职申请表,也可以是类似于OA办公系统上的电子申请,也可以通过手机端的通讯软件发送离职申请等等,只要这些能代表员工的真实意思表达。第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则需要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则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申请,因为需要给公司预留足够的人招人定岗,当然离职的时间也可以经过和公司协商来确定。第三、一定要记得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自己做好工作交接并经过公司确认,同时要求公司在结清离职公司后将自己的社保公积金停掉,这样才是完全的解除了劳动关系。
其次,我们讲讲单方面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有人会觉得奇怪,既然是被迫,怎么能说是单方面呢?别着急,继续往下看。
在劳动合同法里,有几种情况是指员工在处于不利状况下,可以通过挂号信发送函件的方式来通知公司自己被迫离职的事实。这几种情况就是:1、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不按照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法违规,且损害员工权益的;5、因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要支付赔偿金的,一旦出现上面的5种情况,就一定要先发函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公司,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一般接下来就是要去仲裁。
综上所述,以上两种情况都是员工单方面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公司在这两种情况下始终都处于被动接受方。我想这也很好的回答了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