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施工中工人受伤,房主依民法承担啥责?
农村建房工人摔伤房主的责任是多少
但若包工头没有相关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责任人就是户主和包工头,如果是房主在建房过程全都是自己雇佣的帮工,这种情况下,房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帮工出现意外,通常情况下责任人就是户主。
如果是部分包给包工头,而房主又雇佣了帮工,若因包工头一方的工人致使帮工受伤,责任人是包工头一方,若受伤原因与包工头一方人员无关,因安全问题受伤,责任人为户主和包工头,若是因为其他帮工造成帮工受伤,责任人为房主。
理论上户主是不用赔偿了,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户主往往会对其进行看望或者少量赔偿,但若包工头没有相关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两方一起承担,所以建议农民朋友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包工头是否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具体如下,若房主选择了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包工头,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出现意外,责任人为包工头,理论上户主是不用赔偿了。
农村自建房工人摔伤赔偿案例
黄某受伤后多次打廖某、张某赔偿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某、张某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不含伤残金)91114元,张某辩称,其与廖某存有建房承包合同,工人受伤由包工头廖某承担赔偿,黄某是建筑工人,工作存在风险,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张某没有侵权行为,无过错。
杨某出院后,要求房主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但是商谈无果,杨某因此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63457元,【法律关系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农村自建房工人摔成骨折由承接建房的包工头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侵权行为人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的种类一般包括,过错责任。
在农村修建自建房的过程当中摔伤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修房子的这些工人和主家之间是雇佣关系,和承包队之间也是劳务关系,这都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标准,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是劳动关系,不过,摔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承包队的主要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自建房的民工摔伤的,应根据修建者和民工在受伤过程中的过错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