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出资有效吗?
出资人以未评估作价非货币财产出资怎么处理?律师解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
评判非货币财产是否可以成为出资财产,唯一的标准就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且法律法规未做限制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入股,最常见的有,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生产经营设备、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可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同时满足合法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等三个要件,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情形。
法律分析,对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必须进行评估作价,二是必须可以依法转让,三是必须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否则存在出资瑕疵的风险,因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产权过户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那么必须符合的条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其价值,无法估量其价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为出资,二是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等,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律师解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对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微信账号使用权作为公司出资的可行性,微信账号经运营后具备商业价值,在注册人享有使用权且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的条件下,其使用权可作为有效公司出资形式,【案例要旨】微信账号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应满足可用货币估价、可依法转让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