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影响)

法律百科 2025-07-13 1
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解析:
  1. 公司把员工岗位搬走了,员工以不能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有补偿金吗?
  2. 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公司把员工岗位搬走了,员工以不能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合同,有补偿金吗?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

公司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很多员工不愿意去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的选择离职即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公司搬迁员工相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因此,您可以以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