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离婚后土地怎么办(女人离婚后土地咋办)
离婚后土地在婆家,怎么办?
谢谢小秘书邀请。离婚后土地在婆家,土地使用权依然是你的。如果你继续在本村生活,那就继续经营你的土地。如果你去了外村生活,耕种不方便,可以选择流转,收取租金。土地虽然在婆家,他们没有权利干涉你的土地。现在的农民,法制观念都很强,你婆家也会依据法律,把你的土地划拨出来。
但是,话又说回来,虽然你离婚了,但是毕竟和婆家一起生活过,应该坐在一起,好好沟通一下,土地还是优先流转给婆家吧,或许以后大家都回心转意,再复婚呢😊。
这个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分得土地你可以去村委会要求确权确到你名下,合理合法。前提是你没再婚没孩子。如果你再婚了,我觉得你还是别要了,你婆家那边我觉得也不会给你,也别闹的不痛快,这种事你可以直接给村长或书记先沟通,看他们什么意思如果有孩子也别要可以留给孩子吗,
谢谢邀请!
离婚后土地在婆家,就说明你分到的家庭承包地,我猜你现在担心的是无法经营和土地如何确权的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妇女的承包权益。虽然你离婚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这样办:
1.和前夫商量,划分出你本人份额的土地地块。这时你要考虑自己不能经营土地的事实,是否将土地流转给前夫。如未达成一致,到村委会请求调解解决。
2.到村委会请求划分地块并将你本人份额的土地从原合同中分割出来。如达成协议,双方签订分地协议,到村委会和乡政府备案。如不同意,到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3.一般经过乡镇政府调解委员会的说服、教育和调理后,基本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前夫继续强占土地,可以到县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一般会支持你的合理仲裁请求。你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二轮承包合同、分地协议、离婚证、人证等证明。
这次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延包时的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如果现在未分立合同,也不影响你相应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你是原合同的共有人,在遇到土地征占时你会获得应分土地面积相应的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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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的女性能不能分到土地?
各位好,手机前的朋友们好,对于刚才问的问题女性离婚了能不能分到土地,那你得看看她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如果她是城市户口的话是分不到土地的,如果她是农村户口的话,那她的户口在哪里,哪里就有地。你得看看女方手里是什么户口就可以了,户口是农村的就有机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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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的女性能不能分到土地?
- 我们先来看一下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离婚妇女承包地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要搞清楚妇女在离婚后,到底能不能获得承包地,我觉得我们必须要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我们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式。按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家庭中的男女成员都享有同等的土地承包权利,比方说,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承包土地的面积是以家庭人口为标准的,并不是以男女比例为标准,而且,在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户内新增加的人员一般是不会新分配土地的,只要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同意,新增加的人员就获得这个家庭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一份。
妇女在未出嫁之前,在娘家是有承包地的,在嫁入夫家以后,即使没有赶上二轮土地承包,但按照联产承包方式,她同样可以获得夫家的一份承包地,只要夫家其他家庭成员同意。出嫁女可以选择在娘家或夫家一方的承包地,在确权的时候只能确权一方的,因此,如果妇女的承包地确权在了夫家,那么妇女就是夫家承包地的共同承包人。按照规定,如果要离婚,妇女是可以要求从夫家的土地里划一份承包地的,这是法律规定妇女的基本权利。
虽然土地管理法对离婚妇女承包地有规定,但农村实际情况是多数妇女离婚后都不会获得承包地,在双方协商离婚之前,承包地被夫家作为婚前权利,根本就不会提出分割,而大多数妇女也不会提出分割土地,造成权益受损。因此,如果妇女在嫁入夫嫁以后,获得了一份承包地,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利要求分割。
总之,农村妇女离婚后,如果土地确权时,在夫家是有一份承包地的,在离婚时就能够分到土地。
这种情况比较少的出现,那么离了婚的妇女能不能分到土地,那就得视不同情况而然了,首先恳定一点就是土地承包权是依承包当时村在册户口取得的,如果承包合同有效期限内出现离婚的,离了婚的妇女的土地承包责权益不会因婚姻关系变化而变化的。即使户口如果迁出了,在调整土地时就不俱备继续承包土地的权利了,因为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只有集体内成员才可能分得土地的,如离婚后户口没迁出本村,即使分了户,另立户主,:同样在下一轮承包时同样可以分得土地的。
大家好,我是专注三农问题的罗老实。对于农民来讲土地是个重要的事情。其实离婚不离婚与你分不分土地没有任何关系。主要看你户口还在你能分土地的集体没有。
还有一点,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完成理论上讲未来三十多年都是没有土地可分的。如果你离婚前有地那你未来三十多年就一直都有地。如果你结婚后一直没分到地未来三十多年你就一直无地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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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离婚女姓能汉有分到土地这个问题,晏子只想说,农村承包土地和男女没有关系,和离婚不离婚也没有关系,只要你的户口在村里,确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那就可以依法承包本村的土地。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问呢?那说明现实当中,在农村土地承包的时候,存在歧视妇女的现象,包括外嫁女和离婚女,都有可能在承包土地上受到权益侵害。有的地方按照传统习俗,以为嫁出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管其在婆家是否分到土地,也不管其户口是否迁出,就强行取消了其土地承包权。有的村庄以离婚为由,不管其户口是否迁出,但将其已经在村里取得土地承包权取消。这些行为都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我们看一看《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相关规定。 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在这里,法律首先界定了有权参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人群,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就是户口在农村,依靠农村土地生活的人群,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农民。这里面,不分男女,也不分是否结婚,不分是否离婚,一视同仁。
第六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条立法,就是因为中国传统上有重男轻女的习惯,在民间风俗中排斥出嫁女儿的问题,所以才明确规定了这一条,防止实际操作中损害妇女利益的问题。
以上是指土地承包时的权限,《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承包期限,同时也明确规定,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对承包地进行调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为在农村,青年妇女结婚后面临户口迁出和到婆家生活居住的问题,而妇女离婚也面临变化居住地问题,为了保护这些人的特殊利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以上规定明确指出了,妇女结婚外嫁,如果在婆家取得新的土地承包地,娘家可以取消期承包地,如果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则娘家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而对于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如果仍在男方家庭所在地生活,户口又没迁出,那当然不能取消其承包地。如果离婚或者丧偶另嫁或者回到娘家,不论户口是否迁出,只要在新的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原婆家所在的村集体也不得收回期承包地,这一条是妇女出嫁是一致的。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的农村妇女,当然依法可以继承承包农村土地。女方在婚姻期间已经在婆家分到承包地,如果离婚后户口离开原婆家迁到娘家或者迁到新婆家,在娘家或者新婆家没有分到承包地,那原婆家还应保留其承包地,有要向原婆家索要这份土地的收益。如果在娘家或者新婆家取得承包地,则原婆家所在的村集体可以收回期土地承包权。总之,不能两头落空,也不能两头都占。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部分妇女因为婚姻产生户口和居住地变动而失去了土地,这主要因为,其户口迁出时,娘家的土地承包未到期,而婆家的土地承包到期开展了新一轮承包,未能取得婆家方的承包地。而后娘家承包期到期,依法可以重新调整土地,便以其户口迁出为由,取消了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因为法律只是规定了承包期内土地不能调整,未明确规定承包期到期这部分人应该怎么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妇女结婚外迁户口时应该注音,先要弄清楚迁到婆家能否分到承包地,如果婆家那边近期承包期到达会重新调整土地,那就可以把户口迁过去。如果婆家那边承包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迁过去无法取得承包地,那就不要迁动户口,以免影响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益。毕竟结婚和户口没有绝对关系,夫妻共同生活未必非要在一个户口内。对于前段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部分外嫁女或者离婚妇女失去土地的现象,涉事妇女应该主动为自己维权,请各地妇联为自己主持公道。《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这说明国家是提倡在承包期内尽量给予新增人口承包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