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法律知识大全(成都市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成都社保生育险如何报销?
1、女职工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2、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申领。
3、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
1、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
4、难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顺产就应报销:4000*12/365*98+2000=14887.67剖腹产就报销:4000*12/365*113+3000=17860.27扩展资料: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保险待遇。单位参保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申领待遇应按照《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等有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为其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贴)。待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后,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申请拨付时除提供《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或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垫付生育医疗待遇的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成都社保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回答如下:成都社保生育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投保人和被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医疗费用发票:医疗机构开具的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 社保卡:投保人和被投保人的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4. 医疗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 出生证明: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 申请表:社保部门提供的生育险报销申请表格。
7.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等。
具体的材料清单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