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山东省济微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济南高速占地补偿标准是每亩6万元。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高速占地补偿标准山东?
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为3万元/亩。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地类的实际征地补偿价格,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750元/亩、菜地1000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按照设区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报经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耕地开垦费标准为8000元/亩。
(五)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助费标准为8000元/亩。
(六)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应逐年进行补偿,占用农用地为1500元/亩年。占用其他土地为1000元/亩年。为保证临时用地结束后及时复垦,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占用农用地保证金为8000元/亩,占用其他土地保证金为5000元/亩。临时用地上的地面附着物,按有关规定据实补偿。临时用地结束后,施工单位复垦并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的,退还土地复垦保证金。
(七)取(弃)土场用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复垦费)为:农用地1.8万元/亩,其他土地1万元/亩。取土深度按3米计,超过或者不足3米的,根据实际取土深度按比例相应调增或调减补偿标准。取(弃)土场用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的,按有关规定据实补偿。
(八)征地管理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4、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高速永久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高速永久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是每亩16000元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