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法律知识大全
办理离婚,女方户口迁入男方名下,怎么办理离婚?
首先回答一下户口在男方名下不影响离婚的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签订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等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问题,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就好。二是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问题进行判决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其次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离婚后必须要将户口迁出,但是有些地方户籍管理规定你的户口继续留在前夫家会影响你前夫现任妻子户口迁入,这时你可以凭借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将户口迁回娘家或者单独立户。
户口跟婚姻没有必然关系!首先双方协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手续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决是否同意你们离婚,如果判决离婚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至于户口问题,法律没有什么特别规定,并不是说婚姻关系解除户口就得必须迁出。
离婚后户口要迁移到父母的户口本上需要些什么相关手续?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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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婆家和娘家离得远不远,如果是同市的话,很多地方只需要带着离婚证,双方户口本原件到所在地户籍室即可完成更改。个别地方需要迁入地村委或者街道办开局接收证明!
如果跨市,就比较麻烦,需要在迁入地村委或者街道办开局接收证明,前往迁入地户籍室开具准迁证(一般需要三到五个工作日)。拿着准迁证到迁出地,带户口薄原件,到迁出地注销原户籍,拿着回执到迁入地拿迁入户口原件和回执单,完成户口迁移!
基本上流程就是这样的,个别地方可能需要其他证明,比如派出所证明,需要拿离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具体可以到迁入地户籍室看墙上公告或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