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 沒有第一轮,第二轮土地权属档案资料农村家庭内部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 已确权土地有争议法院会怎么判决?
- 宅基地确权后有纠纷怎么办?
- 互换土地已经确权而且领到土地证了,如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 土地确权登记时,四邻无故不签字怎么办?
沒有第一轮,第二轮土地权属档案资料农村家庭内部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没有第一轮第二轮土地权属资料档案,农村家庭内部的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2016年颁发的土地确权证。是这近四十年农民承包土地,第一个盖着政府钢印的证件
一二轮的土地权属资料档案。这个通常村委会和乡政府是不会建立档案的。
八零年前后第一次分田到户,那时候每个村庄的地亩总数,还是按大集体时,上缴公粮的地亩总数,一直延续到现在的。
打个比方:李庄大集体时上缴公余粮的总田地数是100亩。那么分田到户后就是按这100亩的数字,向村里缴村提留农业税什么的。而现在的地亩补贴款,也是按那个100亩的数字,往每个农户分补的(四十年以前,有很多村庄是野亩:实际有100多亩)。
至于资料档案,都是每个村庄自己分田地的账目存根,一般都在村庄队长手里。
题主说的那种情况,可能是兄弟姊妹们多
,在第一二轮分地时,他们一大家子人口都在一起,因此,田地也都分在一起了。
现在兄弟姊妹们,都结婚成家并分开单过了。所以,家庭土地要进行内部分配调整。关于怎样分配田地,意见不统一,纠纷自然也就显露出来了。如果真是这种情况,按照中国传统。女孩子结婚出嫁后,田地是留在娘家的。但又面临一个问题:新娶的媳妇儿和新出生的小孩儿,一二轮分地时,原本就没有他们的田地,怎么分呢?假如父母都健在的话,建议田地这样分比较合理:
比如有弟兄四个,首先都要有一颗相互包容的心。把家里所有的田地都集中在一起,包括姊妹留下的和父母的田地。划成四份每份只分三个人的,即夫妻和一个小孩的。
按照自家田地,与邻居们的田地交界的位置,对搭分配。如果,象集体分田地那样丈量着分,你的田地会分的很零碎的。
至于父母两个。他们老了也干不动了,一年打给他俩一定数量的粮食或零花钱就可以了。
当然,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就是通过法院判的也不一定公平,因为法院里面含的有法律的威严。即使你自己认为不公平,你也得执行。
我认为这些事情村委会是可以处理好的:其办法有三:
一、一轮二轮承包资料不可能丢失的。承包相关档案户,组,村三级都有。即使原始档案丢失,承包经营权证应该在,这个是有正副本的。
二、就算都丢了。村组级也可以对事不对人,采取“大不动,小调整”的方式协调解决。承包经营必竟是一个资格权,而不是财产权,村组有权作出合理的调整。
三、作为农户来说也不能斤斤计较。承包经营权只是一资格权,而不是财产权。没有肯定不行,多点少点就不能去计较。必竟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大家都有份。
没有土地权属资料,家庭内部土地纠纷怎么解决。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其实归根结底,无论有没有资料,最终的主体还是人,对于土地的归属,村里的老人最有发言权,可以找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评说,究竟土地如何划分,这样也比较容易令人信服。
2.长期种地的人,一定会注意到土地上一些明显的标志物,无论是农作物的分行,或者会有一些定的桩子,也有以远处的树之类作为参照物的,都可以认定土地归属。
3.可以根据一些法律法规,比如男丁几亩,女丁几亩,就可以按亩数进行划分。希望可以帮到你
已确权土地有争议法院会怎么判决?
你有土地确权证,因为土地归属的纠纷打官司,是可以赢的。因为你的土地确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唯一合法凭证,属于公文书证,也是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先定的特征,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诉讼,土地使用权证是有力的证据,所以打官司你会赢。
另外,需要向你说明的是依照土地法的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土地争议,由乡镇政人民政府裁决,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土地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裁决。
宅基地确权后有纠纷怎么办?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给大家说说一个千古流传故事:
清朝康熙年间有个大学士名叫张英。一天张英收到家信,说家人为了争三尺宽的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要他利用职权疏通关系,打赢这场官司。张英阅信后坦然一笑,挥笔写了一封信,并附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信后,主动让出三尺宅基地。邻居见了,也主动相让,最后这里成了六尺巷,这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流传至今。
宅基地确权之后,你应当有宅基地确权的使用证书,只要有了宅基地权确的使用证书之后,你的宅基地才是合理合法的,有了宅基地使用证书之后的宅基地,也就不会出现所谓的纠纷了,因为,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只能有一份确权的使用证书的,绝不会出现第二份使用证书的!
如果宅基地确权以后还出现了纠纷,那也不会发给你宅基地使用证的,还是在确权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如果这样的话,你去找宅基地的管理部门,归村里管的话,你去村里找,归乡镇管的话,你去乡镇找,他们也一定会帮助你解决你的宅基地纠纷的问题的!
农村承包的土地,还有宅基地的问题,对农民朋友们来讲,是天大的大事,出现了问题,出现了纠纷,应当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解决的,只有解决了宅基地的纠纷,发给你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这个宅基地才是你的,你才可以在这个宅基上盖你的房屋的!
宅基地的纠纷解决了,宅基地确权后的使用证书也发给你了,你就可以在你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了,房子盖好以后,你就可以拿着你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你的房屋产权证书,当你的房屋产权证书办好之后,你才可以心安理得搬进你的新盖好的房屋里居住的,你也就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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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土地已经确权而且领到土地证了,如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家庭为主体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其目的是,为了长期稳定农村农业土地权益,为今后的农业现代化提供新的安排。但是,这并不是说已经确权发证了的土地就不能变更。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属于夲集体组织成员的土地,在农户自愿的情况下,都可以互换,转包和流转。互换转包的土地由本集体组织登记在案就成为合法的依据,这样,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就设定了有力的保障了。
为了便于耕作集体内成员私下互换是允许的!土地确权是经过农户签名确认的,法无戏言!所以确权后的土地使用权改变不易。当然,或许更多的纠纷可能不是因为使用,而是因为征用问题!故农人认为,或许私下签定一份协议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前提是双方自愿,最好加予公证或让集体存底。总之保证协议具有法律意义!协议可约定一旦互换地被征用如何处置……
土地确权登记时,四邻无故不签字怎么办?
无权属争议四邻不指界的,可以由国土部门向对方下达指界通知书,明确要求对方在什么时间出席共同指界,如果缺席的,国土部门可以根据地籍调查规程和地方习惯确定界限,并将确界结果告知对方,对方收到结果15日内没有书面提出异议的,确界结果直接生效,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一样可以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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