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吗

法律动态 2025-07-27 7
大家好,关于补签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补签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前面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新签合同可以拒绝吗?
  2. 公司更换名称需要签新的劳动合同,员工拒签会赔偿吗?
  3. 合同到期,公司从八小时制改为十二小时制,员工不同意续期有补偿吗?

前面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新签合同可以拒绝吗?

如果在合理期限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用人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补签。

 

如果公司要求新签合同,你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拒绝。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更换名称需要签新的劳动合同,员工拒签会赔偿吗?

01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此如公司换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龄、待遇的延续。

02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换签的新劳动合同,在未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可以签订;如降低可以拒签。

所以前提是未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这个时候劳动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主动权就掌握在自己手里。

03

根据劳动和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不签合同,公司可能会根据这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根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样会有劳动补偿金。

从公司HR的角度,如果想解聘你并且愿意支付补偿金,你不签新的劳动合同,可以据此解聘。但不能据此作为不给你补偿金的理由。

应该只是变更劳动合同,但原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应因此而解除,劳动条件,薪资待遇,岗位等均不变。

如果公司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原劳动合同,再签一份新合同,应保持原合同内容不变。

新合同如有变更,劳动者可以拒签并要求赔偿。

详询可以私信。

合同到期,公司从八小时制改为十二小时制,员工不同意续期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强制要求员工续签的,员工不同意是有补偿的;如果公司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不同意续签,则员工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续签要有五个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所针对的就是新定合同条款不能擅自变更,不能有强制条款,应坚持原合同条款,主要涉及的条款有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等。八小时改为十二小时制,工作时间产生了重大变更。

这个变更的产生,是否影响了员工个人生活、是否违背劳动法要求的出勤时间规定,如果都不成立,员工应该服从公司安排。

如果影响了个人生活,要举证,比如照顾父母、照顾家庭孩子等,都可以。如果公司违背了劳动法,比如延长了工作时间,这个肯定违背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这些都要给补偿。

补偿的标准其他答案给的很清楚,工龄1年代1个月工资,1个月工资标准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平均;如果前12个月请长假、病假,影响工资的,要做相应的扣除。如果续签合同未提前进行沟通协商的话,要多支付一个月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只有劳动者拒绝公司以高于或与现时待遇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换句话说,如果公司拿一份明显违法的劳动合同给你签而你又不愿意续签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算(即赔偿你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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