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争议法院立案吗,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

法律百科 2025-07-28 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工伤事故争议法院立案吗,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未经工伤认定,可以直接起诉吗?
  2. 工伤申请不予认定到哪起诉单位?
  3. 认定工伤要去哪立案?

未经工伤认定,可以直接起诉吗?

未经工伤认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只能以一般的人身伤害赔偿,不能提起工伤赔偿请求。因为只有确定属于工伤,才能提起工伤赔偿请求。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中,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8条规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非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工伤认定,赔偿权利人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予受理。”

工伤申请不予认定到哪起诉单位?

用人单位应该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劳动者需要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到底是什么问题要弄清:一个是工伤后用人单位不配合认定,可以自己申请,但不能超过一年时限。二是申请上去了,社保部门拒绝来认定,他们不来必有理由。如果觉得他们理由不充分,可提起行政诉讼。第三是已经过了认定程序,但没有认定为工伤,如果你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吧?不知说清否,仅供参考!

工伤申请不予认定,一般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是直接起诉单位。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自员工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机构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次,工伤申请不予认定时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行政决定书,不是单位出具的。

所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决定书的内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上一级部门(市人社局)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所以对于工伤申请不予认的,应该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是起诉单位。但是,如果确实是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以单位为被告,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认定工伤要去哪立案?

律师分析

工伤认定应当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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