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重新司法鉴定是合理的吗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判决后还能上诉、申诉吗?该怎么做?
作为被告方,认罪认罚,意味着所有有利于你的书证监控已经全部不存在了,你只剩肚子里的事实,对方一定会把这案件做成铁案,即使上诉也会因为你根本没有证据支持而维持原判,而且因为你之前认罪认罚,现在又上诉否认之前认罪认罚,对方一定抗诉,会导致你罪罚加重。
首先,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认罚,并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证明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才会签订具结书!
其次,如果上诉,申诉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的态度产生悔意,会对自己的供述进行翻供等不利刑事诉讼行为,虽目的是保障自己的权益,但也有失去认罪认罚从轻量刑的风险!
最后,希望当事人要权衡好利弊,目前认罪认罚,自首,如实供述是法定从轻量刑的法定标准,也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所以,目前认罪认罚都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也很少有犯罪嫌疑人的会反悔的!除非自己真的无罪!
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诉,但是风险较大,建议慎重考虑。
因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种刑事政策,该制度并没有限制或者剥夺被告人都上诉权,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上诉的。
但上诉风险较大,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即表明被告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基本犯罪事实、量刑幅度的认可。如果最终判决在量刑幅度范围内,被告人再次上诉可能会加重刑罚,不再适用上诉不加刑的规定。
现实案例,广州地区,曾出现过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上诉,最终二审判决结果刑期重于一审刑期。理由大概是:被告人在签署认罪认罚书后,一审判决也在其认罚的范围内,再次上诉是对认罪认罚的否认,不再具有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
刑事案件申诉立案后,会改判吗?
刑事案件申诉须知: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四、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的处理方式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五、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经过复查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予以再审立案,进入再审程序。 六、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案件申诉立案后会维持原判吗?
符合维持原判情形的会维持原判。根据法律规定,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后,如果司法机关经调查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适用法律没有错误,对被告人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那么立案复查的司法机关就会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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