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国家赔偿的一些问题。行政机关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赔偿其停产停业期间的必?
此种说法正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联系与区别?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例如某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刑讯逼供致王伤残,王某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3.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有限制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必须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为条件吗?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必须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为条件吗?
2010年,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则取消了确认程序,有的学者就此认为,凡符合适用新国家赔偿法的案件,不存在确认程序问题。作者认为,司法赔偿取消了确认程序,行政赔偿需要根据不同求偿程序,以及确认程序的概念来作实质分析。
国家赔偿法的确认程序,特指申请国家赔偿人能够获得国家赔偿需要原作出生效决定的国家机关认可违法,申请人方能取得国家赔偿。该制度的设置,尽管申请人最终能够取得国家赔偿,但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造成申请人的诉累。
申请人能够取得国家赔偿,均需要经过确认,只不过是将确认权交由其他国家机关而已,如,近日的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案,高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就是确认。
行政赔偿程序包括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作者认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事实上就是确认程序。
就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而言,从实践经验来看,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以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为前提,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包括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
就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而言,确认违法由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评价,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情形下只能接受;人民法院确认违法,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