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是:
(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仲裁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被告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担任不需要侦查的、告诉才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刑事自诉案如何到法院报案?
首先明确哪些案件属予刑事自诉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诉案件分以下几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罪。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轻伤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侵犯知识产权案等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上三类案件都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被害人写好刑事自诉状后,可要求法院立案庭审查,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受理,对于上面第二条规定的部分案件,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的,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到法院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自诉案件分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虐待,侵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另外轻微的刑事案件和公安不予亦立案的其他刑事案件。符合条件直接到法院立案窗口提交起诉状即可。
刑事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启动刑事审判程序的刑事案件。那么,自诉案件如何到人民法院立案呢?
立案程序是启动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自诉案件的立案作为启动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第一关非常重要。因此,自诉人应当以事实为充分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自诉后,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立案,进入审判程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连同不立案的原因一并通知自诉人;自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对复议申请重新认真审查,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作出维持原议的决定并通知自诉人,认为复议申请理由成立,符合立案条件的,重新作出予以立案的决定,案件移送进入审判程序。
首先要搜集证据,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对方的姓名、住所地等身份信息;写明诉求,即因何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事实情况是怎样的,要详细写;有哪些证据证实,并附上证据清单。起诉前的工作要做足,胜算的把握才更大。
其次,去法院立案。目前法院均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材料齐全,诉求明确,符合诉讼的形式条件,就可以立案,获得一个案号。然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就可以了。
要注意的是,法院不同于公安。法院行使的是审判权,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据证据来判断谁对谁错,即其本质是一种判断权。而公安才掌握侦查权,即对刑事案件展开侦查,搜集证据。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而言,由于公安不介入,不能盲目指望法院来帮助搜集证据,而要自己提供证据,让法院来侦查就超越了其职权范围。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一般会如何处理?
我国人民法院目前施行立案登记制,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登记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应当登记立案的自诉案件必须属于此三种类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如果不属于自诉案件范畴,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当事人,登记为民事案件。
自诉应是被害人告诉。自诉人应当是被害人本人,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还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如果被害人完全有能力告诉,但自愿放弃告诉的,其近亲属申请登记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登记立案。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回答以下几点:
- 自诉案件的种类。自诉案件都是侵害了个人法定权益,有名誉权、身体健康权、婚姻自由权、财产权,主要有: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等。
- 被害人及近亲属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先进行立案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进行刑事自诉。
- 再由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法庭审理与公诉案件庭审程序相同,只是检察机关公诉变成了被害人自诉,法官根据相关证据作出判断被告是否有罪。判决前双方可达成和解撤诉,或依法判决,判有罪或无罪。
刑事自诉案件有三类,一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被害人有一定的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有一定的证据,但是不足以支持你的主张的话,法院会裁定驳回自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被告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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