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谁可委托
交通事故委托法院做伤残鉴定去哪里拿结果?
交通事故委托法院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对的是人民法院,而不是案件当事人。因此,鉴定机构鉴定后,作出的伤残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会直接邮寄给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收到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意见书后,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去法院找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领取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自行委托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去做。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也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不能由自己处理,应当到司法机关或者指定的具备专业鉴定资质的机构来进行鉴定处理,因为伤残鉴定的结果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来进行伤残鉴定处理。
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OK,关于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谁可委托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谁可委托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