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危害安全驾驶的人员怎么处理?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对于危害安全驾驶的人员怎么处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碍公务罪能否并罚?
能够并罚。
这是两种种罪名是针对不同的犯罪事实,所以可以数罪并罚。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危险的方法,伤害不确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行为。比如爆炸,投毒,决堤,抢夺方向盘等行为。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犯罪客体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主观方面的故意不同。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属于过失犯
有人对公共交通司机进行辱骂或者人身攻击,是否可以起诉他“危害公共安全罪”?
必须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处罚!,防患于未然,不能以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姑息,不能和稀泥,如若等严重后果造成了,一切都晚了。万州22路公交车上,如果其他的乘客预知一定会发生坠江事件,谁也不会坐观不动的,这都是没有做到防范于未然的结果!这类情况发生,谁也不知道下一秒发生什么事!所以,只要有此现象出现,必须严惩!
我认为,这当然可以起诉。首先,不论当事人与司机发生了多大的矛盾,当事人在汽车行驶途中对司机进行辱骂或人身攻击,都会影响司机的驾驶状态,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当事人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司机的不尊重,更是在无形中对全车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这种恶劣的行为,不利于道路上的交通安全。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对于危害安全驾驶的人员怎么处理?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