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工作一年半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直接发起劳动仲裁吗?
公司领导口头辞退不叫辞退,因为这个事实没有证据固定,随时可能变化。你正好也不想再去上班,而且事实上也不再去上班的话,就成了“自动离职”,就赔偿金这一项无法得到支持。但是经济补偿金这一项,倒是可能的,在江苏就有相应规定。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 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2、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八:不能证明职工辞职而解除劳动关系,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但事实上员工要想获得支持经济补偿金,仍然有难度,因为用人单位虽然应负举证责任,但是其还是很容易举证的,比如日常有考勤,自某日起某员工不再有考勤记录;或者用人单位曾经通过员工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返岗等等。只有遇到管理很不到位的用人单位,没有考勤也没有通知等等行为,员工才有机会获得经济补偿金。
你离职后还可以就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问题进行仲裁。因为你自入职以来尚未超过2年,两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尚在仲裁时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不同地区对于每月两倍工资问题存在差异,有的地区把未签劳动合同经过的每个月单独出来确定仲裁时效,而有的地区只要自入职以来未超过两年(当然离职不能超过一年),提供劳动的每一个月(第一个月除外)均可以作为一个整体确定仲裁时效,从而主张两倍工资差额。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请求事项可以申请仲裁,比如未休年休假工资等等。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临时工一个月不签合同辞退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后被辞退有补偿,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本单位莫名辞退了,干了快七年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多少赔偿?
不请自来,七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首先劳动法明确规定,用工之日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七年每年可以要求两个月的补偿金,也就是7×2,14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是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一般是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倒是无故被辞退就是每年两个月了。)
二:离职前11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就是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赔偿金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各种货币支付的福利也算。
三:未签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到未交社会保险,单位需要补交社会保险,如果社保局说不能补交,还要赔偿社保!
具体那一条劳动法提问者可以自己去查看劳动法,希望劳动者别再被用工单位钻法律空子,如果能双方调解最好,因为仲裁也会先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那就申请仲裁吧,事先把各种工作证据,收入证据都收集好,未签劳动合同一告一个准!
如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大神们评论区点评!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