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对方哪些

法律百科 2025-08-04 6
很多朋友对于出了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对方哪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交通事故赔偿别人车损是什么保险?
  2. 刚买的新车被撞,对方除了赔偿修理费还需要赔什么?
  3. 交通事故是不是原告写多了赔偿就要赔多少吗?
  4.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别人车损是什么保险?

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一些车损损坏了,我们赔偿给对方的就是车损险。对方会根据车辆发生车损的一些情况来估价我们的赔偿金额,这种就叫做车损险,说我们在驾驶车辆的时候,首先就是要去买一个车损险,三者险和强制险。能避免我们最大限度的减轻自己的一些压力。这种情况的话只能是报车损险。

刚买的新车被撞,对方除了赔偿修理费还需要赔什么?

刚买的车被撞了,确实感觉窝囊,车撞坏了,自然需要修理。当然这是对方的保险公司买单。那么,除了对方赔付修车费以外,还需要赔付哪些项目呢?

一、出租车的赔偿

如果你是出租车,对方还要赔付你的“班费”,一般“班费”,是按修车耽误了几天来计算的。因为修车这些天,你耽误了人家赚钱养家,所以这个钱就要负全部责任的司机来赔付。至于赔付多少没有具体规定,还是看商量的结果,不过一般每一个“班费”都在几百元吧。

“班费”一般包含2部分,一部分是停运费,另一部分是误工费。停运费,与出租车效益有关,误工费,则与司机的基本工资有关,这些赔偿是不能走保险的。

二、乘客受伤怎么赔偿?

车上的乘客受伤,是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一方进行赔付,乘客本身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是本方负有主要责任,又是本方车上的乘客,可以使用座位险来报销医疗费。如果是对方付主要责任,就由对方的三者险和交强险来赔付。

1、交强险死亡伤残费用的赔偿限额,责任方11万,无责方1.1万;

2、医疗费,有责任一方1万,无责任一方1千;

3、财产损失,有责任一方2000元,无责任一方100元。

三、市政设施损失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还要牵涉到市政设施,比如马路中间隔离带、路灯杆、行道树等,这些损失,都需要由事故的双方赔付。除非对方是全责,无责任方不用赔付。至于双方赔付多少,还要看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的。

一般牵涉到市政设施的赔付,保险公司都是在交强险和三者险中予以赔付。

四、折旧费

在车辆的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职赔偿”,不过,这个项目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名单里,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提起上诉,法律也予以支持。

不过,这个“车辆伤损贬值赔偿”是否就是属于“折旧费”,目前本人还没搞清楚,有明白的朋友可以讲解一下。

五、误工费

很多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还要要求主要责任一方赔付误工费。误工费,除了出租车以外,其他的私家车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出租车是人家是养家糊口的工具,所以必须赔偿。但是私家车,不是依靠车辆来养家糊口,因此,一般私家车不考虑误工费。

总之,车辆发生事故后,除了修车的费用以外,还有一些费用需要支出,特别是出租车,更加麻烦。所以,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酒驾、出了事故不逃逸,高高兴兴的开车出门,安安全全的开车回家,一路顺风,全家幸福。

交通事故是不是原告写多了赔偿就要赔多少吗?

不是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都有法定的标准。不是说原告想要多少就给多少。比如拿误工费来说,根据法律规定想要误工费,需要出示误工证明,误工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因为员工受伤耽误工作,没有发工资的证明,另外还得员工提交受伤前三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果受伤的人拿不出以上的证明那么误工费只能按照当地相同或者相似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而不是按照伤者自己要求的标准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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