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定事实存在证据(法律认定事实存在证据不足)
法律认定事实存在证据不足介绍:
事实证据是以什么为证明?
事实证据是以客观的、可观察的、可验证的事实、数据、记录或其他可信来源为基础的证明。它可以包括物理证据、文件记录、专家证词、目击者陈述等。事实证据的目的是提供确凿的证明,支持或反驳某个主张或论点,并在法庭、科学研究、调查等领域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它必须具备可信度、可靠性和可重复性,以便被接受为有效的证据。
事实证据是以客观的、可靠的、真实的事实为基础来证明某一事件或情况的存在或发生。这些事实可以是具体的物品、人物、地点、时间等,也可以是某些行为、言论、文件等。在法律领域中,事实证据通常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范和要求,例如必须有足够的证明力、必须符合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必须是合法获取的等。总之,事实证据是以真实的、可靠的实际情况为证明的依据,是判断某一事件或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事实证据是以具体的事实、数据、记录、实物等为证明。它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文献资料、物证等方式进行证明。在司法领域,事实证据是判决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日常生活中,事实证据也是我们进行判断和决策的基础,例如在购买商品时,我们会参考商品的实际情况、价格、质量等方面的事实证据,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因此,事实证据在不同领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院认为的事实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本院认为的事实就是本院经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所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原告主张的事实需要原告用证据来证明,同理,被告的反驳主张也需要证据来证实,综合原告双方的举证、质证,最后法院查明的事实有可能与原告和被告分别主张的事实都不一致,但是却是用于定案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