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证据的形式(法律中的证据的形式有哪些)
- 12345诉求件可可不可以当证据使用?
- 法院判决书陈述的一系列事实,是不是法律证据呢?
- 调取证据清单属于法律文书还是证据材料?
- 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使用的证据?
- 民法典中法庭笔录算不算证据?
- 视频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充足的证据吗?
12345诉求件可可不可以当证据使用?
不可以。
12345诉求件仅仅是行政行为当中的一个要件,它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来使用。
除非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就是对12345诉求的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指控,那么,诉求件可以作为其行政不作为过程当中的证明,其不作为行为的一个证据。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经过录音保存。12345诉求件,说明投诉方通过12345渠道,已经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要求,并在打电话的时候已经例举了相关的证据。如果12345投诉还没有解决问题,那么可以继续使用其他方式,甚至包括法院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在12345投诉时的录音,作为一种证据,表明自己一直在坚持自己的要求。
法院判决书陈述的一系列事实,是不是法律证据呢?
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写依据宪法对本案进行审理,但是法院的判决书都是故意不写宪法两个字。当前全社会都在弘扬宪法精神和遵守宪法,所以法院的的判决书开篇就得写依据宪法对本案进行审理,这样会显得特别有文化!!对宪法的弘扬也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谢谢邀请回答。
不是证据。
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这些事实中的某一事实在其它案件中有法律意义,另案审判人员可以直接作为适用法律的根据(为避免审判人员直接采用,当事人可以提出相反的证据推翻该事实)。
法院的判决书有审理查明的一系列事实,是不是法律证据?求指示?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中认可的事实是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这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这样认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假如该判决是一个枉法判决怎么办?一般的枉法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正确,这样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的,所以,只能说排除枉法的判决,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不是。首先要弄请证据的定义,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其次作为证据的事实还要有三大特征即:客观性相关性与合法性。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如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公安机关和律师的有关案件的文书性质一样,是有关办案人员主观认识`陈述、论证案件相关客观事实的过程。即便审判员认证的某一案件事实,是建立在系统的律师、侦查调查、批捕公诉法律文书和案卷之基础之上,但审判员的判决书仍脱离不了上述一系列法律文书的特质,即:判决书仍然是审判员个人的主观认识案件客观事实的的认识和认证过程!
所以判决书不能代替证据,也不是证据,证据最大的特点是客观物质性,即:自然属性,不依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独立存在人的主观意识之外。它没有好坏对错之分。而判决书则具有主观性社会性或阶级属性!判决书有对(正确)错或好坏之分。所以判决书不能代替证据,它们名自的内涵和外延完全不同。即便社会生活实践中确有将判决载定书作为婚姻关系或有否"前科"(曾经犯过罪)的凭据,但实际起证明作用的,仍然是判决书所依据的相关的案件证据在起证明作用。
这个不清楚,凡是打官司者,按照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里面的潜规则深得很呐!记住,不打官司。人与人之间相处讲的是和睦。对个别者,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不要去想打个什么官司,多看书学习,提高自身的自卫能力才是。
调取证据清单属于法律文书还是证据材料?
调取证据清单属于证据材料,不属于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的书面材料属于法律文书,而在办案过程中因侦查活动需要固定证据而制作的书面材料,属于证据材料。调取证据清单就是属于证据材料的。
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使用的证据?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5)在我国领域以外或者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9)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
(2)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
(3)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
(4)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5)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消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民法典中法庭笔录算不算证据?
民法典中,法庭笔录不属于证据。
法庭笔录是整个庭审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包括法官在内的提问、陈述、辩论、举证等庭审活动的记录,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判案的重要依据。当事人的发言可以做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但庭审笔录本身不属于民法典中证据类型的任何一个。
民法典中法庭笔录肯定算证据!
庭审笔录固然不能等同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但作为证据,佐证相关事实,
庭审笔录有很多...如辨认笔录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言辞辩证以及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等,侦查实验笔录是对试验条件、试验过程、试验结果的客观记录,所以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
视频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充足的证据吗?
视频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充足的证据。
要使视听资料(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