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吗
非独立法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所谓非独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只是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公司,例如分公司就只能取得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对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我认为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虽然并不是独立法人,但是其在市场经营过程中一般都还是会正常与其他商事主体缔结合约,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认定非独立法人签订的合同无效,那么势必造成市场交易的不稳定性加剧,不利于对于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同时如果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那么试问分公司存在目的何在?
所以说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来说都是有效的,除非有发生法定无效情形。
非独立法人指的就是分公司、办事处、派出机构等等,虽然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其不能独立承担全部义务和责任的组织。简单分析一下:
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既然法律将独立法人概念做出单独区分,那么其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就应该有限制,否则会造成法人企业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不可控。合同相对人应对对其签署资格和履行能力进行辨别,比如要求出具授权书等等。
满足一定条件,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但并不代表非独立法人签订合同一定无效,如果其签订的合同内容和义务与其经营项目高度一致或相同,那么可推定其有权签订合同,或其上级公司已经授权。
真实案例分享
1、刘曦(化名)计划在2108年十一打算去泰国旅游,在家门口找了一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刘曦交了3000元定金,并约定如果刘曦取消行程不可以退款,旅行社无法安排出行将双倍返还。临出发2个月前,刘曦来到了门市部,但是发现已经关门,于是她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其总公司的联系方式,总公司答复说门市部已经取消了,行程无法安排,总公司可以进行退款,但是不能双倍返还定金。
2、刘曦联系到作者后,出具了一封律师函,并对门市部装饰进行拍照(总公司统一装修风格)和签订合同进行取证(统一制式版本),对方公司收到律师函主动联系刘曦就行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对方不双倍退还定金,那么将其分公司和总公司一同起诉,这类案子他们必败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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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公司工作,公司却要求与下属子公司(独立法人)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有什么风险?
总公司这样做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因为劳动合同是和子公司签署的,也就是说社保等等一切费用都由子公司承担,一旦出现工伤等等不可预测的后果,都需要由子公司来承担。
和目前的派遣协议有点类似。
说难听的,子公司的实力终究的子公司,作用就是用来承担法律风险,一旦他们不想承担了,就可以申请子公司破产,这样的话对于总公司没有一点影响。但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将直接受到侵害,就没有保障了。
如果运行良好是没什么问题,我给你列出的是运行不好的情况。
总公司这样做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因为劳动合同是和子公司签署的,也就是说社保等等一切费用都由子公司承担,一旦出现工伤等等不可预测的后果,都需要由子公司来承担。
和目前的派遣协议有点类似。
说难听的,子公司的实力终究的子公司,作用就是用来承担法律风险,一旦他们不想承担了,就可以申请子公司破产,这样的话对于总公司没有一点影响。但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将直接受到侵害,就没有保障了。
如果运行良好是没什么问题,我给你列出的是运行不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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