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有多少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最高十二个月,对吗?专家来讨论下?
小王是公司产品部的老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5年了。最近,随着科技的发展,原有产品已逐渐没有了市场。公司决定调整经营方向,小王被公司解聘了。人力资源部通知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了小王12个月、每月平均工资8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小王觉得公司应该支付15个月,因为自己在公司工作了整整15年零2月,多的2个月可以忽略,但15年的工龄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是不能少的。可是人力资源部解释说,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12年。
离职的小伙伴们,如果对经济补偿金的知识了解不够,就很容易被公司HR忽悠,损害自己的权益。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最早在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应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目前用于规范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条文是2012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其中:不满1年大于等于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小于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底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且年限最高不得超过12年。
小王的月平均工资只有8000元,没有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且小王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为15年零2个月,可以推算出小王进入公司的时间为2004年9月。2004年9月—2007年12月只有3年多,没有超过12年,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期间未封顶,公司不应该按照最高不超过12年的情形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多的2个月也不应忽略,应按半个月的工资计算。因此,公司应按15.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小王补偿金:8000*15.5=124000元,即12.4万元。 如果小王是公司副总,月平均工资为2万元,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只有6000元,则小王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应按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18000*12=216000元,即21.6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单位改制、分立等原因,职工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的,职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到新单位的工作年限。原单位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再计算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李林在单位工作了4年后,因公司分立,被派到新成立的公司工作。至今已在新公司工作了5年,今年因公司业务萎缩,公司决定裁员以增效,李林就在被裁之列。李林的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本例中,李林在原单位工作的4年,应该合并计算到新公司的工作年限中。因此,新公司应该向李林支付经济补偿金:7000*9=63000元,即6.3万元。如果李林被派到新公司时,原公司已向李林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新公司只需支付5个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7000*5=35000元,即3.5万元。
看完本文,您知道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了吗?欢迎大家关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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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最高十二个月,对吗?
现在这样说就不对了!
2008年1月1日之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最高十二个月
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也就是《劳动合同法》没出台前,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很多劳动者称之为工龄补偿或年资,那时候主要依据《劳动法》和《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经济补偿金最高赔偿确实是十二个月工资。
在《劳动合同法》未实施前(即2008年1月1日前),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后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
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废止,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依据主要就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多了一个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办法》与劳动合同法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月平均工资)和年限规定有所不同。
一是对于计算基数:
《办法》是没有封顶限制,即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多少就是多少;
而《劳动合同法》就有限制,进行封顶,即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二是对于年限计算:
《办法》规定对年限计算是有限制的,最高不超过12个月;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是不受最高12个月限制。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而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同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2N)。
@和谐劳动关系 认为:法律就是法律的规定,没有什么好讨论,只有知道赔偿的依据,自然就知道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几年后,不仅奉献了自己的劳动,还奉献了青春,重新择业对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都是一个较大的考验,所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合法合理的。
01
劳动者在合同到期终止和解除后,都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或者到期终止续签,或者双方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待遇后,劳动者仍然拒绝续签的,那么就没有权利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了待遇,这是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在现实社会中,许多劳动都并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同时有的用人单位也不会主动履行义务,所以造成许多人并没有获得经济补偿金。
02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并不是最多只支付12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由此可知,劳动者请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是按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假如劳动者工作了15年,那么需要赔偿15个月的工资标准。
为什么有人认为最高只赔偿12个月的工资呢?这是对该条规定的后半部分产生了误解,后半部分说的是,假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如果你的工资并没有超过当地工资的三倍,那么赔偿的标准就,上一年有一月,以此累计计算。
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才流动的加大,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合同到期离职时并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的想法。
劳动者只要记住一句话,你为单位工作就是奉献,只要奉献了,补偿就是合理的,除非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继续续签合同,那么才无权主张赔偿。
经济补偿金的确有个12个月的最高限制,但是不是说任何情况都是最多12个月,只有特定情形才是最高12个月。
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龄计算。具体如下: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 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没提加班费,实际中,一般都会含着加班费)。
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注意,当离职前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时候,就不再按照本人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按照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还要注意,如果此时在本单位工龄超过12年,也只是按照12年来算,多出的工龄不再计算。
如果离职前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的话,那么 补偿年限不受限制。
这个自然不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是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所以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那就得要在单位工作满12年。对于一般的劳动者来说,这个补偿是没有时间限制,完全根据其工作年限来认定经济补偿金。
当然,第47条后半部分则规定了一种例外情况,也就是问题所说的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月的标准。但是,这是有着适用的限制对象,这是对于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人员。以福州市为例,2018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80567 元(折合月平均工资6714元,四舍五入),三倍以上,那就是属于月薪20000的人员。对于这类人员来说,能拿着如此高薪的,再找工作什么的问题都不大。
不对。
一、法律文书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十二个月工资的上限,12年多应当支付12个月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没有十二个月工资的上限。
二、个人经验
1、当违反法律时候,如需要补偿n、n+1、2n情况下,按照实际司龄去补偿,无论是否超过12个月。同时,如果每月补偿标准超过社平工资3倍,这个时候就不按照他的真实工资标准和需要赔偿月份算了。直接就是社平工资3倍乘以12个月。
2、违法解除合同的补偿叫赔偿金,赔偿金未限制12个月。
42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3倍社会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先给你个肯定的回答有效的。
首先,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因为是协商解除,所以可以不参照劳动法条文的规定,必须按照什么去核算。你可以比劳动法的高也可以比劳动法规定的低。只要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公司加盖了公章,那么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当然如果你能够举证在协商的过程中,公司采用了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让你签订了协商协议,那么法院才会不认可这个协议的真实性,你才有可能获得法律规定的补偿金。但是,要告诉你这个举证非常难!!
2025年长沙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不存在违法解除情形的,一般是不需要赔偿劳动者。相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是不能毫无理由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否则就会要求给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是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在合同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
开除员工补偿超过2N?
第一,没有补偿金的情况(0)
一般来讲,职工主动离职且用人单位没有错误,或者职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违章制度,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使劳动者提出辞职,也应当遵守时间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合同期内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因劳动者随意离职,让用人单位遭受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这种情况就不仅仅是没有补偿的了,而且还要倒找钱。
所以,职工离职要合法,这是对大家的约束。
第二,经济补偿金(N)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用人单位破产,等一系列劳动者无错用人单位不使用员工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工作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
月工资是按照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职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而且是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加班费、年终奖在内的所有工资,而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到手工资或者基本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未给职工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
第三,额外加付一个月工资(N+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让劳动者不再上班了,那么应当支付劳动者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同时还要根据经济补偿规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N+1。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劳动合同法要求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是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不认真工作、给单位造成损失或者窃取公司的商业机密等行为,这也算是花钱买平安吧,大家都高兴。
第四,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2N)
为什么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呢?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梳理,总共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14类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这就是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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