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之后立下遗嘱有效吗
母亲已过世父亲立遗嘱有效吗?
不一定有效。
父亲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父亲所有的财产,无权处分属于父母共有的共同财产。如果父亲立的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遗嘱是无效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撤销父亲立的遗嘱。要求分割属于母亲的遗产中自己本该继承的部分。
母亲已经过世,父亲立遗嘱有效吗?
这个肯定是有效的。因为父母生前的遗产数是属于他们双方共同的遗产。如果母亲去世了,父亲就继承了母亲这一部分的遗产。完了,再分给自己的儿女利益组分给他们,这样是有权利的,因为这是他们共同的财产。父亲是有权利将这部分遗产。转移给儿女。
有效!
但是是什么遗嘱,是不动产还是动产,还是其他什么?
遗嘱,不能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互抵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遗嘱的内容是根本不能实现。
遗嘱,同乡规乡约相抵触,应以乡规乡约为主,无法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只要是父亲或母亲在世期间立下的遗嘱,在法律上都是合法有效的,完全附合法律规定。但是有个前题是不管是毋亲在世时立下的遗嘱,还是父亲在世时立下的遗嘱。都必须是两位真实的笔迹,如果不是自己的笔迹,还要有第三方证人或到公证处公证才是合法有效。
母亲已过世父亲立遗嘱部分有效。
部分有效是指,父亲对自己的财产有权处分,他愿意给谁就给谁,不愿意给谁就不给谁,只要其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部分无效是指,父亲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母亲去世,其没有遗嘱,那就应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母亲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实际生活中,母亲去世,父亲健在,是不会产生继承,过来继承诉讼时效,可视为其他继承权放弃继承,全部属于父亲所有。
母亲已过世父亲立遗嘱有效,但立遗嘱要按照遗嘱人当事人意愿来进行书写,再选择法定的遗嘱形式就可以依法的订立。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立遗嘱的人必须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也就是要年满18岁吧。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的表达,受外界威胁(被歹徒挟持等)和欺骗所立的,或者假弄的遗嘱都是没有效的,
3,遗嘱内容要合法,如果遗嘱人的财产是从其他不合法的地方拿来的,或者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或者是与其他人一同拥有的,就不能利用遗嘱来处分啦
4,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中没有了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了生活来源(钱)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5,遗嘱形式要合手法律,法律中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
二、对于立遗嘱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5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是由遗嘱人来进行订立,但对于立遗嘱也是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除了公证和自书遗嘱之外也是需要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来确定遗嘱的有效性,所以,在订立是就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多少年内有效?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人对于遗嘱还是不太了解的原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遗嘱只有生效的时间,没有失效的时间,而且遗嘱只有有效或无效的问题。特别是被公证了的遗嘱,它的有效性就会更高,因为公证处不可能把一个无效的遗嘱进行公证,既然遗嘱不会判定为无效,那么自然也就不会存在失效的问题。
所以只要你是遗嘱的这种形式,并且是在被公证的,它就是永远有效的,除非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
但是这里面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如果是遗赠,那需要接受遗赠的人做出明确接受的表示才能够使遗赠生效,否则如果在知道受遗赠之后两个月之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那么遗赠会失效。不知道,提问者问的是不是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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