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

法律百科 2025-06-22 5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解析:
  1.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延长以终止原合同关系为前提?
  2. 为什么劳动合同终止也要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吗?
  4. 公司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该如何认定?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延长以终止原合同关系为前提?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延长以中止原合同关系为前提?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这么看!任何一个企业招聘人员和聘用人员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后根据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续签或者延长合同这项工作是以终止原合同为前提。

为什么劳动合同终止也要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即使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在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该如何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都是自动终止的。这个不需要什么认定,只是各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两个东西。

1 签订好解除劳动合同书

这个东西可以证明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对于领取失业金可能就是最为重要的一项资料了。因为单位提前解散而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重要的证明资料。并且这个解除劳动合同书,也可以作为你在单位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大家都知道经济补偿金是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如果有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存在,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不会就工作时间的问题产生纠纷。

2 写清楚离职原因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仅对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在意,更加不会在意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比如明明是单位辞退的原因,结果解除劳动合同书上却写着自己主动离职,很多人觉得这没有什么影响,但其实如果对于要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这就有着大大的影响。

领取失业金要求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自己主动离职,显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很多失业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领取不到失业金,所以做事需谨慎,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书,我们同样得看清楚,如果确实是因为单位提前解散,一定要写明原因,这样才不会影响到以后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