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抚养权给男方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知识 2025-08-21 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离婚小孩抚养权给男方可以要回来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刚刚离婚了,抚养权给了女方,但是想想又觉得不行,想把孩子要回来该怎么办?求学法律的朋友能够帮帮忙?
  2.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后孩子还有赡养女方的义务吗?
  3. 离婚后,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
  4. 离婚协议把孩子抚养权给父亲了,母亲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5. 离婚时协议房产归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男方有权处置房产吗?

刚刚离婚了,抚养权给了女方,但是想想又觉得不行,想把孩子要回来该怎么办?求学法律的朋友能够帮帮忙?

离婚了,抚养权给了妈妈,我想你的前妻一定是个好人,最起码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因为她离婚了还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应该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因为一个女人离婚了不要小孩,他一定是怕他养不了孩子,或者是影响她再婚。

有一句老话我不知道说的可对,宁愿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言外之意就说爸爸要是再婚了就有了后妈,那孩子的境遇可能不是很好。如果你前妻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能够好好的爱孩子,那就不要把抚养权再讨回来了,不要再害你的孩子了,没有哪一个妈妈能够虐待自己的孩子。

反而你要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把前妻弄丢了,为什么当时不再争取要孩子的抚养权。

在这个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很多人离了婚都不愿意要孩子,忽然听到您和您的妻子都想要孩子,感觉很感动

我是一个女性,从女性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不带孩子,离婚后生活会更好。但是您的前妻还是希望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我觉得她是一个爱孩子的妈妈。而您呢?刚刚离婚就考虑把孩子要回来,肯定也是一个爱孩子的爸爸,一个爱孩子的爸爸和妈妈,我觉得首先考虑的不是孩子跟谁?而是孩子跟谁能获得更多的幸福。离婚是一个既成事实,对孩子肯定会造成伤害,那么就让我们尽量在这个伤害的基础上,把伤害降到最低。您可以考虑和前妻坐在一起讨论一下,孩子跟着谁更幸福?我觉得如果是跟着您孩子前景更好的情况下,她还是有可能放弃的,我一直相信法律之外肯定还有人情。

另外从传统角度来说,我还是觉得孩子跟着妈妈会比较好,因为中国的传统角色就是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对于家庭的负担会相对多一些,孩子跟着妈妈,她可以更好的照顾孩子。

即使说她将来会再婚,也会关注孩子更多一点。但是如果是孩子判给您,您决定孩子给谁照顾?是放到老人那里?还是您自己带着?您自己带的话,要考虑工作是否能兼顾孩子,还有您是否考虑再次结婚?结婚以后您的现任妻子是否会对孩子好?虽然这些问题将来您的妻子也会遇到,但从概率上来说,孩子跟着妈妈幸福的概率会比爸爸大一些,这是我个人的见解,不管怎么样都希望孩子有一个幸福的未来。

可再协议或起诉变更抚养权。但如果对方不同意,争取很难的。中国司法就这样的了。

其实,对于女方,带个小孩是很难再嫁的。单亲家庭长大,对小孩更是不利,特别是男孩。而即使是女孩,也可参考一下在日本被杀的【三叔】个性,自己的武力智力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想当好汉保护别人。

你们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有诉讼。如果诉讼,可以向你儿子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你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孩子跟你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等。此外,变更抚养权还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也就是你儿子更愿意跟谁一起生活。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后孩子还有赡养女方的义务吗?

不可以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当然有的,这是法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跟离婚没有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条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因此,夫妻离婚,无论抚养权归谁,子女对父母都具有赡养义务,父母对孩子都具有抚养义务。

离婚后,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

  通常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  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离婚协议把孩子抚养权给父亲了,母亲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我也想问这个话题。因为我们那有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夫妻俩有两个小女孩.离婚前母亲想要一个小孩.孩子父亲说俩个孩子分开不好.放他那边养,可以节假期间可以看或接走,母亲又没有多考虑认为是对的,就放弃扶养权协议离婚答应。后来母亲想看孩子男方就找各样理由不让看。请问这母亲上诉还能要回孩子吗?

虽然法律规定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另外一方不同意也很麻烦,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正是秉承了这一基本原则和精神,但是这些情况基于另外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孩子10周岁以上能够自己选择自己归属,这样子的情况更加好要回孩子的归属权,不再这些情况之内估计会麻烦。

想要回孩子,必须有前题,如果,孩子父亲好賭,置孩子任其游荡,三歺无着落,荒废学业,二,父亲,好色,整天与人鬼混,不顾及小孩,衣,食,住,行,甚至连小孩生活费都无分份,三,父亲残疾,无经济来源,靠救济,过生活,等等, 孩子父亲,没有任何过错,要想,拿回扶养权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与孩子父亲复婚,这样,就不用动任何脑筋,你将终身拥有孩子的扶养权了。

既然是现有协议首先要履行协议书的内容,那么以后双方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有一方违反了协议内容,就有机会到法院变更协议了。如果男方对扶养孩子的过程中有违反了协议内容,或者男方的经济状况,精神状况,居住环境等影响到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女方就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变更扶养关系。

下面这三种情形,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无法继续抚养的。简单点说,就是原本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可以变更抚养权。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首先,收集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出现残疾伤病的病历,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或由律师前往医院调查核实。

其次,收集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果出现对方有虐待孩子的情形,可以向妇联、街道、公安等多个部门检举,固定上述部门处理的结论意见证据及孩子受伤的照片证据,以此来变更抚养关系。

再来,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应该与孩子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只要孩子愿意跟随你,而你又有抚养能力,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一直是夫妻离婚时最难以割舍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母亲抚养孩子的情形占大多数,但也有因扶养能力欠缺而暂时放弃孩子抚养权,但当母亲具有一定抚养孩子的能力时,往往动了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念头。

婚姻法赋予了离婚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诉请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前提是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但对孩子的生活有很好的照料,还要有利于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长。

法律规定了抚养孩子一方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1)扶养人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扶养人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存在以上三种情形,变更抚养权是应当被人民法院支持的。其中前两种情形对申请人是否有抚养能力不予考察,但第三种情形对申请人的抚养能力要予以考察。即如果申请人无抚养能力,即使孩子同意变更,法院也不能判决变更。

综上,根据法律规定,作为母亲可以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而重新抚养孩子,但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是要看是否有确实充分的理由。

离婚时协议房产归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男方有权处置房产吗?

对方无权处置孩子的房产。如果处置了,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孩子的房产,同时撤销对方的监护资格。《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无权处置,但是如果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并征得小孩母亲的同意,是可以处置的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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