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怎么审查合同纠纷的证据
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然而法院还采信了对方证据法院这种做法有没有问题?
如果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法院还采信了对方的这份证据,法院的这种做法当然是有问题的。但是,伪造证据是谁确定的?如果是法院认为是伪造证据,法院绝对不会采信;法院既然采信,就说明不是伪造的。法院不会知法犯法的。如果是对方当事人认为证据是伪造的,估计也只是认为,没有提交证据来证明。法院是根据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来采信证据。仅仅凭对方当事人的认为,法院当然是不会理会的。所以,问的问题是有问题的,是站不住脚的。即使是伪造的,也必须有证据来证明,也必须由法院来认定是伪造的,法院才能不予采信,还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
没合同,也没什么书面证据,只有录音能起诉吗?
录音能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这也是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起诉时你先把录音整理成,书面资料,如果对方否认的,再放录音。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合同诈骗资金去向算主要证据吗?
合同诈骗罪重要证据包括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的虚假票据等重要证据。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1、签订买卖合同,骗取现金或实物,有五种情况:
(1)利用盗窃、伪造或骗取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
(2)用已作废、失效的合同书、介绍信,冒充有效的合同书、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
(3)利用已撤销单位的名义及其印章、介绍信、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
(4)在条款上做手脚,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
(5)在标的物上设陷井,到手,即可认定合同诈骗既遂。
2、以真面目签订的合同。真面目是指行为人的姓名和身份、签订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绍信都是真的,即实际上存在这一单位或个人。
3、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定金。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有两种心理:
一是只要将预付款或定金骗到手,就算大功告成:
另一是先骗得预付款或定金,然。这些人一般都伪造身份、证件,自称能买到急需紧俏物资或以帮助对方推销产品为诱饵,写对方签订虚假买卖合同。
4、以联合经商、投资、协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
运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是在合法的身份掩盖下,以某公司、简场等的名义,伪造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等,欺骗他人与之签订联合经营协议,骗取他人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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