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法医鉴定需要解剖吗
人因车祸在20天后去世,又在殡仪馆放了20天左右,法医解剖还能确认死亡原因吗?为什么?
一般是可以的。
例如全国有名的唐山黄淑芬案,死者就是过了很长时间又做的鉴定,确定死亡原因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
其实鉴定死亡原因,尸体检验只是手段之一,法医要搞清死亡原因,除了解剖尸体,很可能还会调阅死者生前就诊时的病历,查看有关检验结果,影像资料等,把这些信息综合在一起,会得出较为准确的结果。当然了,个别时候也不一定能得出确切的结论,这时候鉴定人员会根据获得的资料和自己的判断,提出一个专业的参考意见。
其实鉴定的目的,无非是确认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死亡的直接原因,(生前疾病等)间接原因,各种原因的参与度。
是否有二次碾压。
是否因送医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
等等。
我是个搞现场的法医,实习的时候跟着带教的老法医参加过交通事故的死因鉴定,这个我来回答一下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喜欢法医学知识的,可以关注我,有什么法医学疑问可以私信我。
题主提出的问题是人在发生车祸后20天去世,又在殡仪馆放了20多天,问解剖还能否鉴定出死因?
首先死者在发生车祸后,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否因为觉得损伤轻微而未住院治疗,然后二十天以后死亡;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发生车祸以后在医院住院治疗无效后死亡。
第一种情况如果发生车祸未治疗后死亡,如果怀疑是车祸造成的,这个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就是遵循一般的解剖程序,从外及内进行,依次分别为衣着检验、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病理检验,如果解剖检验可以肉眼发现致死原因,一般病理检验这一步就不做了。当然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死者有明显的脑出血,这个是因为车祸引起的还是自身疾病引起的,这个做脑部病理检验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解剖没有用肉眼找到死因,死者组织器官的病理检验还是要做的。器官病理检验耗时比较长,也会产生一些费用,一般就是提取死者脑组织、心脏、双肺、肝脏、脾脏、胰腺、双肾、双肾上腺经过一系列处理以后,做成切片,在显微镜下观察,找到致死的原因是什么。
第二种情况如果发生车祸以后,在医院治疗,车祸中人体的损伤主要因为车的动能作用于人体,还有人体与其他物质(地面)相互作用形成损伤,主要有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如果身体被拖拉,还会形成拖拉伤。如果住院,入院诊断、身体一系列的影像学检查还有常规查体是不可或缺的,这些记录都会在住院病历里体现,包括死者的抢救记录也会有,当然医生可能给出具体死也可能只是笼统的死因。如果法医去做尸检,这些住院病历都会调取,甚至在法医学报告中会引用。然后解剖过程包括得出死因过程参照我第一种情况所说的。
然后就是死者在殡仪馆20多天,如果尸体存放殡仪馆,殡仪馆一般会把尸体放在冰棺中进行冷冻处理,一般都是在零下10-20之间。原先我也说过,冰柜冷冻可以延缓尸体的腐败过程,但是完全隔绝腐败是不可能的,尸体也会脱水皮革样化。如果法医对冷冻二十天的遗体进行解剖,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尸体的解冻问题,因为解冻都是放在常温的环境中让尸体自然解冻,这个就牵扯到化冻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腐败的问题。如果法医能用眼睛找到具体死因还好,如果找不到进行病理检验,腐败尸体器官一般会出现自溶空泡化等现象,对病理检验是一种很大的干扰。
综上所述,法医对尸体的解剖当然包括楼主所说这种尸体的解剖,很大可能性会找出具体死因,但是也会有例外。但是尸体如果不解剖,除非很明显的外伤,比如颅脑的开放性骨折、肢体的断裂缺失等可以直接定死因,其他的死因也没法给你定。
这个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查找死亡原因的一般程序和顺序是: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病理检验,其它必要的检验。通过上述步奏能得到明确结论的,才能最终确认死亡原因并出具鉴定书,否则只能给出鉴定意见以供参考。至于上面提出的问题,我认为,在最终结论没有得出以前,谁也回答不了为什么。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车祸死亡法医鉴定需要解剖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