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奶奶写了遗嘱怎么继承
房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临终前写了遗嘱,房子有我继承权,母亲还有继承权吗?
夫妻二人的房屋无论产权证上写的谁的名字,都改变不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如果能确认是有效遗嘱,那也只能是得到只属于你父亲的一半继承权,如果是无效遗属,那就只能是法律规定与你母亲共同分割你父亲的那部分遗产继承了,
这里要重申一下,你父亲无权处值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财产。
父母恩大于天,母亲健在首先要怎么样照顾好她的生活,别把财产看得太重,更别妄想剥夺母亲的权利,人在做天在看,做的好,老人百年后该是你的一样少不了。
想想清楚哟。
这个问题简单分析即可:
1、这套房屋是否属于你父亲个人的财产,如果是,那么你父亲立下遗嘱,房子由你继承,你母亲就没有继承权。
2、这套房屋是你父母的共有财产,那么这套房屋一半的份额属于你母亲,你父亲只能处理属于他的那部分份额。根据你父亲的遗嘱,你只能继承这套房屋一半的份额。
夫妻共有的房屋,可以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也可以登记在其中一人的名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其所有权仍旧属于二人共有。
当然,在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况下,也要看你父母对房屋的份额有没有约定,如果有,那你继承的是你父亲的那部分份额。如果没有约定,你继承的就是房屋一半的产权。
按照当前法律的司法解释,一,如果房子是你父母结婚前由父亲单独买的,则属于婚前父亲单独财产,他指定只由你继承,则你妈无权继承。二,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婚后买的,只使只登记在你父亲一人名下,也属你父母共同财产。你父亲只能指定他的分额由你继承,无权指定母亲那份额给你。三,不管房子是否属于上面那种情况,你都有对母亲恩断义绝之嫌,请你记住天大地大没有父母恩情大。
房产证写父亲的名字,而且父亲写了遗嘱房子给你继承,如果房产确实是父亲的个人财产,母亲是没有继承权的。
不过,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问题,房产证虽然只写了父亲的名字,但也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后夫妻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比如是婚后继承的遗产你爷爷奶奶有没有明确房子只给你父亲,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房子应该你父母一人一半的,你父亲无权对整个房产进行处置。
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对遗嘱有异议,可以父亲无权处分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可能会根据遗嘱的内容最终认定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果遗嘱被认定无效,你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你母亲也是有继承权的。
你母亲没有继承权,但房子也未必全归你!
题主所述“父亲临终前写了遗嘱,房子有我继承权”并不准确,“有你继承权”不代表“全由你继承”,也许是题主表述不准确吧,假定题主碰到的情况是“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留下遗嘱,明确房产全部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这房是否就全归这个子女继承?
法律上的答案是:不一定!
因为“房子是父亲的名字”不代表房子全部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不代表这房产没有母亲的份额。
从《婚姻法》的角度讲,如果这套房产是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夫妻双方一名方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房子也照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夫妻一方去世时,这房产有一半是遗产,另一半是属于在世配偶的。这种取得不是基于继承权,而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所以,在这种房产权属状态下,即使房产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一方在立遗嘱的时候也无权处分全部房产份额,只能就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立遗嘱处分。如果房产证上具名的一方立遗嘱处分了全部房产,法律上这个遗嘱是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只能对这一方本来拥有的份额有效。
一定要记住:在婚姻关系中,不能简单认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就肯定是谁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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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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