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哪些病对女方不利(离婚中哪些病对女方不利呢)

法律百科 2025-07-01 1
离婚中哪些病对女方不利呢汇总:
  1. 女生结婚二个月后,发现另一半有生理疾病,要离婚吗?

女生结婚二个月后,发现另一半有生理疾病,要离婚吗?

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应该去医院做个检查,听医生怎么说。

没有医生的诊断,单凭自己的判断,有时候会误判,误判的结果就是让自己心神不宁,不知所措,也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如果问题严重,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这属于欺瞒行为,你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会支持你离婚。

如果问题可以通过治疗治愈,那就一起努力把疾病治好,不要轻易离婚,毕竟婚姻不易。

如果你们夫妻之间相爱,仅仅因为这件事情离婚,以后有很大的几率会后悔,因为,人这一世遇到彼此相爱的人,真的很不容易。

好的婚姻,有时候也并不一定需要夫妻生活来维持,彼此尊重,互相扶持,才是最好的婚姻。

总之,遇事不要急,先冷静,理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去想办法解决,假如解决不了再做最坏的打算。

两个月后才发现,为什么是两个月后才发现?难道结婚时没住一起吗,就没过夫妻生活吗?如果有,那说明正常,两个月后发现不正常,那是不是你们中间发生了什么导致的不正常,比如说突然惊吓什么的?

这个问题我觉得那里有不对的地方,题主应该出来解释一下。

前两天看到一个说法,说维持婚姻的三大要素:财务、精神陪伴、性。

婚姻是各种复杂情况的集合,有社会学都难以解决的婆媳博弈、有传统思维下传宗接代的观念传输、有重男轻女家庭地位的权力争夺、还有爱情荷尔蒙变化的两性关系。不单单是你和他,这么复杂的婚姻,这个人所占比重,其实也没多高,想要一个正常的婚姻,就赶紧放手吧。

但是话说回来,婚姻只是两个人的相互陪伴、相濡以沫、患难与共。如果你爱他超越了一切,并且你的诉求只是共度一生,那我觉得,维持婚姻也不是不可以。

离不离婚这事应该自行结合感情与现实问题综合考虑,因为你的人生应该你自己做主,那么以后无论后悔与否,都是自己的选择。

但是,从法律方面,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离婚效率太低,若这个生理疾病属于重大疾病,无财产纠纷的话可以考虑搜集证据尝试走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哪些属于重大疾病,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三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附:怎样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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