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被非法(遗嘱继承非法定继承人)
为什么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因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有遗嘱也不能按遗嘱继承,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你所持有的遗嘱不是最后生效的遗嘱。
二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遗嘱继承人有虐待伤害被继承人的情况,法院可以剥夺其继承权。
三是遗嘱继承人也可以主动放弃继承。
四是遗嘱的内容没有保留胎儿或者其他无生活能力的继承人的权益等,继承应当进行调整。
夫妻一方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其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
这种情况下其子女是没有权利继承房产的。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有遗嘱的自然优先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具体结合到本案,夫妻一方已经立下了遗嘱,将房子留给了另一方,自然先适用遗嘱继承。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其子女自然也没有权利继承房产了。
应该说是去世前立遗嘱,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要件,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时间,有立遗嘱本人签名,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按立遗嘱人意愿处分财产。其他人则无权继承。子女可以再等继承财产的老人去世后,再启动继承程序。
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子女没有继承权。
遗嘱人把自己的财产以遗嘱的方式留给了另一方,他的其他继承人不能再继承他的遗产。
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之前。如果有遗嘱、遗嘱有效,有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是遗嘱无效,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您好!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则子女无权继承房产。房子中去世人的生前份额,归健在一方。
以上结论,有两个意思: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则子女无权继承房产。
遗嘱继承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意这项规定的表述方式。其表达意思是: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所以,夫妻一方过世,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无须考虑法定继承人(例如,题主提到的子女),由遗嘱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这个时候,去世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去世人健在的父母,在无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的情况下,均有继承权,原则上平分遗产。
房子中去世人的生前份额,归健在一方
这个结论表达的意思是:
遗嘱人立入遗嘱的,只能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指的是个人生前合法财产。
举两个例子:
- 房子如果全部属于个人。那么,这个房子都可以立入遗嘱。
- 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人只能将房子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立入遗嘱,而不是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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