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同可以盖子公司的章吗
-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盖总公司的章可以吗?
- 毕业了要签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随便盖一个章就可以了么?可不可以我盖别的单位的章去另一个单位上班?
- 一个合同里能盖两个公章吗?
- 合同书盖的公司章起诉谁?
- 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可以在签合同时盖公章吗,如果发生纠纷或其他争议?二者责任有区别?
- 在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盖总公司的章可以吗?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盖总公司的章可以吗?
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毕业了要签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随便盖一个章就可以了么?可不可以我盖别的单位的章去另一个单位上班?
三方协议对于学校来说就是统计就业率用的,没什么实际用途,所以你随便盖个哪个单位的章就可以交给学校。只要这个单位不拿这份协议去人才服务中心给你登记备案就可以了。你还是可以去别的单位上班的。但是如果要派遣办报到证的话你要跟辅导员说清楚,写你真正要去的那家单位的名字,可以和就业协议上不一样的,不然学校会直接按照你协议上的单位办理派遣报到证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合同里能盖两个公章吗?
不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专属性,唯一性的,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可以同时与二家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合同,兼职合同除外。在同一份劳动合同上只能加盖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公章,盖二次或多次都可以,但不能盖二个不同单位名称的公章,即便是同一家公司二个名称。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加盖另一种名称的公章。
合同书盖的公司章起诉谁?
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条款只对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合同书上盖的是公司章,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就应当是公司。至于公司印章是否他人偷盖,不影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书上还有其他人签字,可以公司和签字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可以在签合同时盖公章吗,如果发生纠纷或其他争议?二者责任有区别?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效果。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在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盖总公司的章可以吗?
一般来说,在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盖总公司的章是可以的,但具体还需视合同内容、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而定。
如果合同内容涉及总公司的权益或义务,且分公司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那么盖总公司的章是合理的。但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最好在签订前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盖分公司的章。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授权和签约能力。
如果要盖总公司的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总公司必须有授权人对分公司进行有效授权,并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同时,合同内容必须与总公司业务范围和授权范围相符合。只有在以上条件均被满足的情况下,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才能盖总公司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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