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8-2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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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2. 食品生产企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怎么处理?
  3. 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产品。

1、电器,是指各种电讯、电力器材和家用电器,如电线、电缆、电热器、电饭锅、电视机、收录机、音响组合、录像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风扇等。

2、压力容器,是指储存高压物品的容器、如高压锅、压力机、氧气瓶、压力洗衣机等。

3、易燃易爆产品,是指容易引起燃烧或者爆炸的物品,为锅炉、闸门、发电机、煤气制造系统的煤气发生炉、煤气罐、炸药、烟花爆竹等。

4、其他是指除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以外的具有危险性的产品,如汽化油炉、汽水瓶、啤酒瓶等。

食品生产企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怎么处理?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

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和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为了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

公安机关商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以及对涉案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予以协助

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就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比较众多,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由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来完成,生产企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你们检查的相关文书和现场的视频资料,照片等资料以及抽检的相关报告一并移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处理。

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罪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依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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